APP下载

自治区出台民生新政

2016-09-20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6年9期
关键词:医托贩子护工

八部门联手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

最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联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明确,重点医院全面排查可能被“号贩子”利用的管理漏洞,强化医院安保人员配备,加装并切实发挥监控探头作用,按照公安机关的指导加强内部巡逻值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排队挂号正常秩序。属地公安机关及驻院民警加强对群众排队挂号高峰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盘查,依法查处“号贩子”扰序等违法行为。对医院存在制度不落实,甚至内部倒号等行为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严格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抓紧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信息通报和共享,强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重点医院所在街道、村居、乡镇人员以及社会力量,形成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有利局面。各盟市要针对重点医院和“号贩子”目标人群,研判分析其活动规律,制定全盟市统一的行动方案,各重点医院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对所有重点医院及周边活动的“号贩子”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的声势和震慑。发现涉嫌“网络医托”活动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别对相关医疗机构、互联网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医疗机构护工管理新规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护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医疗机构护工管理作出新规定。《通知》明确,护工不属于卫生技术人员,严禁将护士的工作职责交由护工承担。鼓励和提倡医疗机构引入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合法资质的陪护服务机构提供陪护服务。医疗机构在患者或其家属自愿的前提下,引导患者或其家属选择使用由专业机构提供的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护工。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与其签约的陪护服务机构建立护工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或服务规范等,并纳入协议内容。护工陪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和科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有权对在本机构提供陪护服务的护工实施监督管理,对于服务质量与信誉差的陪护服务机构及其护工,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通报陪护服务机构,并视情节采取警告或清退相关人员、终止服务协议等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护工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价,将陪护服务作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的一项指标。

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撑起保护伞

8月2日,内蒙古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多管齐下,为留守儿童撑起健康成长保护伞。《意见》明确,到2020年旗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

《意见》要求,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各地区要建立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由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居委会)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为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创造条件,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

各地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支持和帮助农牧民工带着子女举家进城定居,使农牧民工在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各地区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地方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促进农牧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责任编辑/王英楠)

猜你喜欢

医托贩子护工
号贩子怕群防群控
宣战号贩子
上海市护工行业市场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保洁员承包诊室 雇来“医托”忽悠患者
模范护工
让号贩子失去生存土壤
宣战号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