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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标准探析

2016-09-10郭新宇

世界教育信息 2016年1期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

郭新宇

摘 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标准应重点突出依法办学、教育质量、国际化程度,主要包含办学理念、办学模式、办学条件、合作专业、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招生要求、专业建设、协议保障、财务管理,以及设立机构的章程和经费投入等。文章通过总结和分析中外合作办学实践经验,提出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应遵循的原则:注重以能力建设为导向,构建同层次合作的标准;注重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构建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水平专业建设标准;注重构建具有国际水准的师资队伍标准;注重构建高水平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标准。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标准研究

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2013]9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等一系列文件政策,并根据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情况综合评价,提出高校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标准的研究,旨在为今后中外合作办学更高水平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一、为何研究高校引进境外优质

教育资源的标准

(一)中外合作办学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经历了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已颁布实施了12年。截至2015年10月,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总量逾2371个,其中本科及以上层次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大学数量已达8所。中外合作办学的成绩越来越引人注目,从国外引进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的办学理念推动了我国教育教学改革。中外合作办学已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标准和成功经验值得总结和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该省在中外合作办学历史上创造了“4个最”,即最早、最多、最优和最好。“最早”:江苏省是率先开展并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省份,上世纪80年代初,南京大学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合作创办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开创了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先河。“最多”:江苏省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333个,占全国总量的16%,居全国第一,其中承担高等学历学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98个,“十二五”以来已培养6万名国际化人才。“最优”:2011年,江苏提出通过“政府邀请、院校合作、不求回报、适当资助”,着力引进世界一流大学来江苏合作办学,该提议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江苏本科及以上层次机构数量达7所(有2所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大学,占全国总量的1/4)。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及特色学院与江苏高校建设了多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最好”:2009年至2014年,江苏的1个机构和34个项目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及以上层次机构和项目的评估中均为合格,据学生评议和网上公示反馈信息统计,学生对项目的满意度均超过了90%,有的高达98%,获得了同行专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全国各省份中最好的评估成绩。2012年,教育部与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约共建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成为全国首个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

(二)中外合作办学仍面临一些困境

第一,在全球教育服务贸易市场上,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占据强势地位,发达国家教育国际竞争力优势显著,中国尚未充分发挥其庞大的教育资源的力量。

第二,相关法规和制度还不够健全。与金融、贸易、信息等行业进军全球市场所做的准备相比,我国教育部门对教育进入世界市场、融入全球化的准备还不够充分,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健全。政府相关部门亟待协调,还需妥善解决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税收、外汇帐户等相关问题。

第三,从目前的布局和结构上看,我国与国外一流大学合作的机构和项目的数量占比不高。从办学者层面上看,教育过程监控管理和跨境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因此,我们要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及时研究和解决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在资产投入、合作机制、办学质量、管理模式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牢固树立教育的主权意识,维护好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正常的教育秩序。高校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的标准研究正是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的重点之一。

二、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以中外合作办学为例

(一)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同层次合作的标准。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主要指国际知名、具有优势专业的高校,特色鲜明、可填补我国弱势或空白领域、行业急需学科专业的高校,在教学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水平、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实训实践等方面具有先进性的高校,对相关专业建设和师资培养有极大促进作用的教育资源。

第二,坚持以能力建设为导向,构建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水平专业建设标准。在高水平大学、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高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体系中,要将中外合作办学作为重要考核和评价指标,发挥中外合作办学经验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辐射作用。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建设,纳入国家、省和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整体规划。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在线辅助教育资源应当不低于国外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专业要求。鼓励中外教师共同开发、开设课程,合作编写双语教材,推进课程本土化建设。

第三,坚持“本土+引智”混编团队建设,构建具有国际水准的师资队伍标准。以国外教育机构名义在国际上招聘的教师,其资质水平应当获得合作双方办学机构的共同认可。同时,以合作办学为依托,加强中方教师的境外培训和素质能力提升,逐步使参与合作办学项目的中方教师都有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的经历。

第四,坚持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构建高水平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标准。教学内容要与国外先进技术、行业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要与品牌企业的生产过程对接,以此研究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这将有利于加快高校国际化进程,有利于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人才质量的提高。特别是在高职高专领域实施中外合作办学,要有利于“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道路”办学方针的落实,在标准设计上应体现鼓励开设具有高职高专教育特点的实践类课程和理实一体化课程,鼓励引进与外方有合作关系的跨国企业优质资源进行产学研合作,鼓励引进外方优势专业、优秀教师和工程师、先进仪器设备和管理经验等,与中方共建实习实训基地。鼓励部分高校开展试点,与国际认可的行业协会或机构合作,在本校学生中增设选修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课程,颁发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

(二)基本标准

1.基本标准之一:办学定位

第一,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在符合国家法规,有利于引进和吸收世界先进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有利于中外双方充分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优化和改进高职专业、课程资源、教学内容和实习实训经验,有利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技能人才,维护双方利益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创新中外合作特色机构、特色项目的建设模式和途径。

第二,办学条件。办学投入和教学基本设施能够满足国际化、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知识产权界定准确、比例合理。提供合作专业在实施地具有竞争力、不可或缺性以及预期社会效益的论证。

第三,合作专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选择要适应新技术发展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要结合学校的定位与特色,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生物技术、医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技术、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专业,鼓励探索跨专业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

2.基本标准之二:教育教学

第一,培养目标。定位清晰明确,符合当前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反映培养国际化创新创优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趋势及方向。对实施跨国分段式教学的项目,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

第二,教学组织。中外双方共同设计、制订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评估和选用具有先进性的教材,注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与创新。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践要求应不低于外方高校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学术要求。鼓励中外教师共同开发、开设课程,合作编写双语教材,推进课程本土化建设。

第三,学科专业。促进所引进学科专业、课程、教材的本土化建设,促进国际科研学术交流和学科专业建设。

3.基本标准之三:依法管理

第一,师资管理。有计划地培养国际化“双师”师资队伍,设置合理的师资结构。在国际上招聘的教师,其职业资格、学术水平、实践技能应不低于外方高校的教师标准和水平,并应获得中外双方的认可。双方对外方教师的人数规模、专业水平、任教的课程和时间要有明确的约定,并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第二,招生要求。招生标准和考核方式合理,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监控制度完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应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规模内,按照专业招生目录分列执行,并满足同地区、同批次的录取要求。

第三,协议内容。协议内容应能够体现合作双方平等协商的主体地位,包括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合作宗旨与原则;合作内容与方式;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理(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协议的期限、修改、延续、中断、终止程序;违约责任;仲裁等。

第四,财务管理。在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在招生简章中标明所有学习费用,包括国外部分的学习费用,不得双重收取国内、国外的学费。国内收取的费用纳入学校财务内统一核算,并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

除上述基本标准外,设立机构还需附加章程、办学硬件条件、经费投入等内容。

三、研究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标准

的重大意义

第一,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高校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结构等方面的改革,利用中外双方共同设计、制订的培养方案,科学评估和选用教材,进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全面改革与创新。促进所引进学科专业的本土化建设,共同开发一批高质量课程,编写一批高水平教材。高等职业教育以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为切入点,推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和评价标准的改革。

第二,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把握国际化创新创优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趋势及方向,以符合当前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为立足点,着力造就一大批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鼓励探索交叉、边缘、空白学科专业领域的国际化人才培养。加强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合作交流,积极推进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推动大学生海外学习计划的实施,为学生出国学习提供更多机会。

第三,提升师资队伍水平,着力建设国际化师资队伍。一方面,支持高校围绕优势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的目标与需要,引进一批业务水平高、学术造诣深、能带领本学科专业赶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杰出人才。另一方面,加强本土教师的国际化培养,以中长期访学或专业团队的形式选送教师赴外方合作高校学习进修,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协助外教讲授专业课程,建设创新型师资队伍,使一批学科专业的学术实力达到或超过外方高校,提升国内高校整体办学水平。

第四,促进管理机制改革。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促进高校治理现代化改革,促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高校应将国际合作交流情况纳入院系考核范围,促进监督考核机制、学术制度、学术文化建设等,促进招生制度改革。针对只颁发外方学位文凭证书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不低于外方高校在其本国录取标准的基础上,逐步采取与国内高考、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相结合的录取方式。

第五,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优化中外合作办学资源配置,形成一批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团队和教学成果。注重将引进项目的成熟经验迁移到非中外合作专业,推动优质课程和教材资源的开放共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向本校学生开放课程,逐步扩大先进的教学方法和课程的应用范围。推动本科院校建设全外语教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动高校整体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推动构建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对外开放的高等教育课程体系,提高高校与主要发达国家互通互认专业课程比例。

第六,打造国际交流综合平台。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平台,推进中外教师和学生的广泛交流,在扩大全英文课程资源的基础上,建设留学生教育平台和非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接受国际教育的平台。服务于“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和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以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机构和项目为基础,探索多种形式的教育输出。推动有条件的机构和项目进行国际认证。培育组建一批与国际接轨的国际联合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提升高校整体办学水平、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

编辑 潘雅 校对 吕伊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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