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透明方能管好家人
2016-09-10王恩海
检察风云 2016年15期
王恩海
据粗略统计,在中纪委通报的查处干部中,近2/3违法违纪涉及官员亲属,他们往往借助官员的职务影响力不当得利,这一点在近期查处的深圳市原市委常委、原政法委书记蒋尊玉案中得到了明显体现。公开信息披露,蒋尊玉全案共涉及公职人员、私企老板97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7人,涉案金额2.5亿元,这其中包括蒋尊玉的前妻、女儿、女婿、亲家,甚至妻子的妹妹、女婿的舅舅,办案人员用“前门当官、后门经商”来形容蒋尊玉和家人的关系。
有学者指出,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这类干部为了规避纪委审查,采取迂回策略,让家人收受贿赂;另一个原因是这些官员对家人疏于管理,甚至纵容他们受贿。为解决第一个问题,我国刑法在2009年增设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2015年增设了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明确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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