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的夕阳悲歌
2016-09-10江舟
检察风云 2016年15期
江舟
2016年5月18日,位于海口市白龙路的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正在开庭审理原琼海市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允彦涉嫌受贿案。公诉检察官铿锵有力地宣读了长达8000余字的起诉书,彻底揭开了朱允彦以权谋私,大肆敛财的神秘面纱。旁听群众及朱允彦的亲朋好友无不为朱允彦所犯罪行感到震惊。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朱允彦在担任琼海市副市长、琼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提高房地产项目容积率、办理房产证、审批项目规划方案、拨付工程款、调整项目规划功能、变更土地用途等方面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个人和单位贿赂共计415万元以及1辆价值14万余元的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
6月28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对原琼海市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允彦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朱允彦表示不上诉。
昔日副市长 今坐被告席
5月18日上午8时半,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被告席上的朱允彦一头乌发,身穿灰白色T恤,昔日堂堂副市长,今坐被告席,这人生角色的戏剧性变化,使他尝到了“五味瓶”倒翻的滋味。接着,公诉人历数朱允彦受贿犯罪事实。庭审中,朱允彦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具体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部分收受贿赂钱款的性质进行辩解。
朱允彦辩解,检察机关的指控中,有些“朋友”是在春节、中秋节前后,送给他一些钱款,但这些钱的性质他认为是“朋友之间的一些人情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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