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劣骗局何以“骗保”得手
2016-09-10童画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1期
关键词:法律
童画
今年6月,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在这个案件中,五名犯罪嫌疑人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多次骗取保险理赔金。他们驾车在路上随机选中车辆,选准时机故意撞车,制造交通事故。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共作案四十余起,制造了数起“事故”,骗取大量保险金。
在这个案子中,犯罪嫌疑人原本是想利用交通事故定损赔偿过程中的“空子”来敛财,但实际上却对许多人的生命安全形成了威胁,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年纪轻轻不思进取,只想着以“歪门邪道”来赚钱,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当然,这样的危险行为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离不开受害者的“纵容”。在此案中,许多受害人在发生“事故”时都有“像是故意的”感觉,然而在赔偿数额不大的情况下为了减少麻烦就会选择赔款了事。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了这样的心理,才肆无忌惮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其实,换个角度来看,这其中的安全隐患无法估计,一旦没有控制住“方向盘”,后果不可想象。已有嫌疑人就曾为了制造事故逼得他人撞上绿化带,导致车辆险些侧翻。
为何骗子能屡屡得逞?为何碰瓷事件屡屡发生、却屡禁不止?这折射出的是全社会法治意识薄弱的现状。
其实,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时间不算短,方式方法也在不断地更新、创新。近三十年来,我们国家一直十分重视普法宣传。从贴海报、宣传栏到影视录像、广播节目、法律讲座、文艺演出等,所做的努力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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