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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领导干部城乡规划管控的离任审计

2016-09-10陈万明蔡瑞林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陈万明 蔡瑞林

摘 要:城乡规划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持续性,但领导干部随意改变城乡规划的事例时有发生,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城乡规划管控离任审计制度十分必要。当前这项制度的推行面临下级审计上级、离任审计的时间冲突、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审计风险等局限性。委托代理关系决定了城乡规划管控中公共责任机会主义行为的必然性,而政府会计治理要求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共资源配置权力进行公共问责,有必要通过离任审计加强城乡规划管控。可以从由上级规划主管部门主导审计、适当引入外部评价机制、建立审计结果社会公布制度、试行城市建筑规划问责追踪卡、完善离任审计的相关制度等路径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城乡规划离任审计。

关键词:党政领导干部;政府问责;政府会计;离任审计;规划管控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6)01-0067-05

受政策调整、公共资源限制、自然环境突变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城乡规划体现出动态性、复杂性甚至非科学性,由此带来人为控制的不确定性。但是,城乡规划一方面决定了城市未来的发展蓝图,另一方面直接影响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和地方政府土地开发的权力限制,因此城乡规划的动态设计不能成为短期频繁调整的借口。然而,有些地方政府过度、过频干涉和调整城乡规划,以至于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换一种城市发展行为”的不正常现象,导致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欲望的膨胀和耕地红线的突破,甚至滋生诸多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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