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及经验
2016-09-10范明霞
党史文苑 2016年12期
关键词:经验
范明霞
[摘 要] 新中国的法制建设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历程,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梳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过程,总结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为当前的法制建设提供有益启示。当前,法制建设要正确处理好党与法的关系,加强有效的法律监督,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关键词] 法制建设 历程 经验
一、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
1.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开创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后,新中国面临两大任务:一是巩固人民政权,二是废除国民党政权的法律制度并建立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首先,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随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令,比如《婚姻法》《土地改革法》《选举法》以及各种《条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这些法律对于巩固新政权、恢复国民经济、保障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2.社会主义法制的曲折发展时期。1956年,中共八大提出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逐步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新任务。董必武在中共八大的发言中提出,“党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健全人民民主法制,依法办事是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1]p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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