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村敬老院研究综述
2016-09-10王翠云
党史文苑 2016年12期
王翠云
[摘 要] 近年来专家学者对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村敬老院的研究越来越关注,专著和论文颇多。加强对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村敬老院的关注和研究,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尤其是养老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笔者试从敬老院兴办的对象、起源、建设、作用及不足等方面的研究状况作一梳理。
[关键词] 人民公社化 农村 敬老院 研究
敬老院作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产物,它一方面与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等一起被看成是“共产主义的幼芽”,一度成为中国人民早日向共产主义过渡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也成为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一项重要社会救助政策和保障措施。在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快的形势下,做好农村“五保”老人的养老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1956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开启了“五保”供养制度化工作的历史进程。近年来,学术界对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村敬老院的研究不断深入,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敬老院供养对象的研究
对于人民公社化这一历史时期农村敬老院供养对象的研究,尚未见到较为系统的成果。目前,学术界主要集中研究了敬老院的入院标准,并将研究焦点集中在入院老人的供养政策和五保制度的实施现状等方面。有何昌勤的论文对五保老人入院标准进行了详尽介绍。哪些人能够进,哪些人不能进,哪些人没进,等等,都有所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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