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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下电信企业的财务策略探析

2016-09-10唐子勤

时代金融 2016年17期
关键词:电信企业营改增

唐子勤

【摘要】营改增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举措,对降低企业实际税负具有直接而深远的影响。我国电信行业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征收增值税,这标志着电信行业真正开始了营改增试点工程。在电信行业实际经营管理中,营改增的实施对自身的财务管理、运营管理等工作都产生了较为显著的影响,如何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帮助电信行业通过适当的财务策略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企业管理者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营改增 电信企业 财务策略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尤其是信息技术水平的高速发展,我国于2012年开始对服务行业实施了营改增政策,力求推动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加速社会分工,最大程度上减少重复征税的情况,希望能够帮助企业降低实际税负。电信行业自从正式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需要积极进行有关调研,及时调整整体经营策略,以便尽快适应税制、税率变化而带来的新的管理要求。电信企业需要全面分析营改增之后的各项变化,对自身原有的定价策略进行科学、合理地调整,严格按照增值税的计价特点,推行适当的成本策略,积极实现企业总成本的降低。如果发现电信企业存在税负不平衡的情况,企业还应当积极进行有关变革,配合调整企业的运营模式和组织结构。除此之外,在会计处理方面,增值税的复杂程度要远高于营业税,电信企业在进行日常税务管理、发票管理等工作时需要耗费更多的资源,这不仅对企业运营成本有影响,同时也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产生影响。

二、营改增对电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一)客观上加大了电信企业的管理难度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电信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很多方面都需要调整。在会计核算方面,需要将收入、成本、资本开支等内容全部实行价税分离核算;在发票管理方面,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性,其本质上同现金管理相同,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源来专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管理。客观来看,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性质特殊,因此相关认证、保管等工作流程都较为繁琐,需要逐一经过税务部门的机关认证才能真正完成抵扣。在增值税的申报与计算方面,电信企业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工作流程,增值税管理工作不仅仅涉及到财务管理部门,也涉及到电信行业的其他业务管理部门,只有做到全员参与,才能真正做好营改增后的税务管理工作,帮助电信行业降低整体税负。

(二)短期内会造成财务指标大幅度降低

由于受到行业特点的影响,电信行业在实施营改增之后,业务收入会由于价税分离而导致明显的降低。与此同时,由于成本费用受到供货商的影响较大,如果对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某些业务本就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等问题,造成电信企业进项税额抵扣并不充分,成本费用也就不会有较为明显的降低,与之相关的财务指标可能不会像预期那样理想。营改增在电信行业广泛推广之后,固定资产所涉及到的折旧费用不会明显降低,对利润的影响很难在短期内就得到体现。鉴于此,短期内电信行业的经营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对相关的财务指标都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提高了IT系统的改造难度和成本

推行营改增之后,电信企业将实行差别化税率,基础电信行业的税率为11%,增值电信行业的税率为6%,因此也就有必要根据不同的税率来分别计算收入和销项税额,否则就会从高适用税率。由此可见,电信行业需要尽快对运营商的销售方案进行财务方面的优化,尤其要对资费内容进行科学拆分。客观来看,要想在运营商所提供的海量营销方案和套餐中进行详细拆分,是一项难度非常大的工作,IT系统的改造难度陡然增加。与此同时,由于成本费用也需要实行价税分离,因此在合同签订阶段,就需要明确对所采购的物资进行价税分离,从而在报账过程中体现出价税分离的特点,这一情况也会进一步加大IT系统的改造难度。

三、营改增下电信企业的财务策略

(一)重视渠道建设与管理

在电信行业的成本费用构成中,代理费用占有很大比例。鉴于此,运营商应当适当调整供应商的准入门槛,在具体挑选代理商的过程中尽可能不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理商合作,不与小规模纳税人合作或者降低同小规模纳税人合作的交易金额,优先选择同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合作。电信企业还应当及时对合同中的一些不合理条款进行修订,力争减少企业的实际现金流出,达到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目的。电信企业的合同签订过程中,还需要明确约定运输、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发票开具问题,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情况签订相关合同。总的来说,电信企业应当财务积极措施,精细化管理各项营业成本,尽可能降低电信企业的现金流出情况。

(二)加强结算管理和税务管理

一方面,电信行业应当不断完善自身的结算管理工作。网内结算和网间结算是电信企业的两种主要结算方式。不同运营商之间的网间结算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根据地市公司之间的净额进行结算,另一类是根据省公司之间的收、支净额来结算。营改增实施之后,不同运营商之间的网间结算需要按照实际收入的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专用发票的特殊性,必然会加大发票的开具量和管理难度,鉴于此,电信企业之间往往需要对网间结算模式进行修改,从确定级别开始,逐步将发票种类进行规范。电信行业还需要对专用发票实施全程规范化管理,尽快统一发票名称,寻求协作,争取促进不同地区的电信企业统一更换增值税发票,并做好相关票据的开具和保管工作。另一方面,电信企业还需要加强税务管理工作。电信企业应当积极对自身的运营模式、信息管理等工作进行优化,建立适用的财务核算办法,从而为税务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营改增实施初期,针对电信企业来说,之前的固定资产投资由于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不能抵扣。但是营改增实施之后,电信企业的自建固定资产便允许抵扣进项税款了,企业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机会进行设备的更新,保持技术水平的市场领先地位,通过妥善筹划进项税额,实现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进一步降低。

(三)及时转换市场营销模式

为了更好地适应营改增之后的市场竞争环境,电信企业应当积极转换市场营销模式。过去在营业推广中普遍赠送的通信产品可以由电信服务来取代。具体来说,通信产品和电信服务可以进行有机组合,通过话费补贴、打折等方式形成优化组合套餐。在维系老客户、发展新客户方面,电信企业可以采取赠送实物、话费、充值卡等活动完成。上述业务在营业税下是不被当作销售的,而在增值税下,不论是赠送实物还是服务,都被当作销售并按17%的税率来缴纳增值税。针对捆绑销售,电信企业需要进一步优化销售方案,尽可能采用劳务赠送的方式,并调整会计核算办法和修改计费系统。对于可以进行积分赠送的服务和产品,可以调整为电信服务或调整为积分兑换的方式。由于代收转付业务在营改增之后会被当作价位费用计收增值税,因此电信企业需要尽快将一些不满足合作分成原则的业务进行清晰划分,而针对那些可以明确代收、代付的项目,可以争取把代收费模式朝着合作模式积极推动。针对融合套餐,电信企业可以将所制定出的标准资费向税务部门申请备案,对于折扣、折让等情况,则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沿用原来的营业税政策并使用定额发票。综上所述,电信企业应当尽可能将减少实物、服务赠送的行为,而通过折扣模式进行处理,即在相同发票上分别列出价款和折扣额,以便帮助企业减轻实际税负。

四、结语

总体来说,营改增这一财税体系中的重大举措,给电信行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客观上加大了电信行业的管理难度,甚至导致电信企业在短期内出现财务指标大幅度下降、IT系统改造难度进一步加大的问题。面对这样的实际情况,电信行业应积极面对营改增之后摆在企业面前的各种发展问题,通过严格筛选供应商,最大限度地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强企业管理的专业化程度。电信企业还可以结合营改增实施之后的真实情况,积极推动专业化运营模式的落地与实施,促进财务改造各项系统工作的开展,实现电信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叶前林,何伦志.谈“营改增”对电信业的税负影响[J].财会月刊,2015,1:19-22.

[2]聂欣玉.“营改增”对电信行业公司财务的影响分析[J].新经济2015,7: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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