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失独”群体特殊法律保护问题思考

2016-09-06谢凡

法制与社会 2016年7期

摘 要 “失独”群体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开展而逐渐形成并扩大的一类特殊群体。这类群体普遍面臨着物质和精神双重困境,亟待国家从法律层面予以保护。然而目前我国相关法律缺乏对其特殊保护,本文试图分析“失独”群体立法保护的法理依据,指出“失独”群体现有法律保障的不足,并进一步探讨完善“失独”群体法律保护的途径。

关键词 “失独”群体 立法保护 法律救济

作者简介:谢凡,安庆师范大学,助教。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283-02

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后,十八届五中全会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从“单独二胎”到“全面二孩”政策,是国家对计划生育政策内部的调整,使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然由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社会问题更应引起社会的关注,其中“失独”群体困境则是其中尤为重要的社会问题。

由于特殊国情,我国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家庭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家庭结构模式,由于独生子女家庭自身所具有的风险性,导致一部分的独生子女家庭成为“失独”家庭。“中国现有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个,且每年新增大约7.6万个的“失独”家庭” 。这些当年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如今正面临着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困境,“失独”困境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急需立法保护。

一、“失独”群体立法保护的法理依据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