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2016-09-05罗俊琦
国际商务财会 2016年5期
罗俊琦



【摘要】近年来,国内外学者主要围绕董事会、监事会和审计部门与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展开研究,成果甚丰。但很少有学者研究董事会秘书特征与信息披露违规的关系,董事会秘书哪些特征会对信息披露违规造成影响值得研究。本文运用实证方法分析发现:在我国,董事会秘书的年龄已开始步入年轻化,受教育的程度较高,存在有些董事会秘书由公司高管兼任的现象。董事会秘书的持股会使得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高,减少信息披露违规可能性。董事会秘书的薪酬越高,董事会秘书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更大,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越高,违规可能性越小。董事会秘书的兼任情况、教育水平和年龄的影响虽然符合预期,但不显著。反映了我国董事会秘书的差异化还不够明显,职位定义还不够细化,有关制度仍需完善。
【关键词】董事会秘书特征信息披露质量违规披露
【中图分类号】F276
一、引言
在2015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讲话中肖钢主席强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完善信息披露制度①。国务院提出的有关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系列文件中明确提出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深圳交易所早在2008年修订并出台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②,近几年又将信息披露分行业修订指引。乃至2006年新《公司法》的提出,在法律层面上着重强调了董事会秘书。这一系列措施对信息披露质量低下的现状有所改善,但是没有完全杜绝信息披露违规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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