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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法》现场观摩会在乌兰察布市召开

2016-09-03张曙栋

食品安全导刊 2016年14期

□ 本刊记者 张曙栋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法》现场观摩会在乌兰察布市召开

□ 本刊记者 张曙栋

近日,记者从乌兰察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召开了《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现场观摩会。学习观摩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平地泉镇南村设施蔬菜种植基地、集宁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集宁区桥东食品药品监管所、集宁区美食汇食品加工园,集宁区致远食品安全示范街。自治区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局分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监管的局领导参加学习观摩。

在座谈会上,乌兰察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付俊峰介绍了该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典型经验。2013年乌兰察布被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评为“中国十佳食品安全城市”,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评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优秀盟市”。在落实“一法一条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乌兰察布中,主要做法有4个方面,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全力构建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零容忍”,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地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对责任领导严格问责查处;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构建食品安全全覆盖保障机制,2014 年4月乌兰察布市率先在全区完成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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