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产业扶贫建立低收入农户增收长效机制
2016-09-03闻海燕
浙江经济 2016年11期
闻海燕
依托产业扶贫建立低收入农户增收长效机制
闻海燕
尽管浙江已全面消除“4600元以下”绝对贫困现象,但是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基础仍不牢固。亟需建立内源性增收机制,依托产业发展带动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
2015年中共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宣布:经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逐户视察核查,全省21万户家庭人均收入在46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43万人),2015年人均收入全部超过4600元,“4600以下”绝对贫困现象全面消除,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实现了“不把绝对贫困带入‘十三五’”的目标。但是,低收入农户增收仍然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为此,《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创新方式、整合资源、精准帮扶,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快于农民收入平均增幅,确保绝对贫困现象不出现反复,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2017年比2012年翻一番、2020年超过1.5万元。
面临的难点和制约因素
尽管浙江已全面消除“4600元以下”绝对贫困现象,但是这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基础仍不牢固,抗风险能力弱,增收仍面临很多制约因素。
低收入农户获取和组合要素的能力低。低收入农户要素禀赋薄弱,资本、技术和劳动力要素普遍匮乏,限制了农户的自身发展和资本积累。一是受教育程度偏低、家庭劳动力缺乏导致就业能力低。从浙江省统计局调查样本看,2015年底低收入农户从业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占42.7%;初中文化程度人口占42.6%,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人口占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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