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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城市群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2016-09-03尔东尘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16年9期
关键词:总人口城市群长江

文|本刊记者 尔东尘

改革开放以来,“大都市”与“城市群”已成为增强中国综合实力与提升国家竞争力最重要的板块与最核心的结构。没有中国城市在都市化进程中迅速与跨越式发展,就不可能有今天在世界格局中越来越重要的中国概念。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提出“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既不是长期以来一直占据主流的“小城镇”,也不是2000年以后异军突起的“大都市”,而是以大都市为领头羊的城市群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主导和基调。

2016中国城市群发展的总体背景

自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迄今已经10年,城市群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主体形态”地位逐渐明确、作用日益突显。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代表着我国城市群发展的最高水平和发展方向,截止至2011年,京津冀城市群总人口约为8500万,总面积超过18万平方公里;长三角城市群总人口约9400万,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公里;珠三角城市群总人口约为3000万,总面积达到5.4万平方公里。三大城市群GDP总额超过17万亿,约占全国总量的36%。东部地区发展水平较高的有山东半岛城市群,中部地区体量较大的有中原经济区,西部有依托直辖市重庆的成渝经济区,这三个城市群的发展水平尽管不及三大城市群,但在空间、经济和文化的分布上也极具代表性。截止至2011年,山东半岛城市群总面积约为7.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达到4000万;中原经济区总面积超过2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1.7亿;成渝经济区总面积约为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也超过1亿。这六个城市群的GDP总额约为27万亿,超过全国GDP总额的57%。

2014年以来,对中国城市群总体格局影响最大的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正式出场。2014年4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重庆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政府负责人座谈会,9月25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长江经济带涉及长江黄金水道流经的11省市,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和贵州等,并提出将长江经济带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的战略目标。2015年3月26日,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将该地区已有的三个城市群,即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正式纳入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范围,成为一个特大型城市群。截止至2011年,武汉城市圈总面积超过12.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5100万;环长株潭城市群总面积约为9.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3900万;环鄱阳湖城市群总面积超过12.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3600万。据此计算,长江中游城市群涉及总面积约为3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超过1.2亿、GDP总额超过4万亿,分别约占到全国的3.6%、8.9%、8.5%。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占据重要地位,并对我国城市化的空间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以上九大城市群的面积超过12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的13.3%;人口近6.3亿,约占全国的46.6%;GDP总额达到31万亿,约占全国的66%左右。从九大城市群的人口、面积及经济总量看,它们不仅对中国区域与城市发展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从中也可以看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结构和发展态势。

中国城市群发展的政策规划情况

在国家层面,2000年以来,与中国城市群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主要是2010年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以下简称“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2014年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质上是给各个区域分层分级,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重点、限制、禁止开发四类,并设计了“两横三纵”的城市化总体战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的“两横三纵”为空间基本框架,对我国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的城镇化进行了战略与制度安排。配合这两大基本战略部署,在全国层面上陆续出台了多项文件、规划和指导意见。

在区域和省的层面,相关政策发布从2008年开始,自2010年以后数量大幅增多。目前,在发展较为成熟的城市群中,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的区域规划发布较早,基本在2010年以前;成渝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规划出现在2011年;中原经济区的规划出现在2012年;山东半岛城市群的两个规划分别是2009年和2011年;辽中南城市群目前还没有国家级的城市群规划,但作为环渤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已被列为优先发展地区的一部分。此外,横贯陕甘两省的《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颁布于2009年,在我国区域与城市群规划中也是比较早的。

近两年来国家最新颁布的城市群规划主要有二,一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2015年3月26日,为贯彻长江经济带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并推动中部地区的发展,国务院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这是继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和京津冀城市群之后第四个国家级城市群规划,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出台后确立的首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规划》明确了长江中游城市群所覆盖的范围,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中心城市为武汉、南昌和长沙。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负责人在对《规划》解读中指出,其规划范围包括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衡阳市、娄底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新余市、宜春市、萍乡市、上饶市及抚州市、吉安市的部分县(区),共31个城市。

2015年8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数月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公布。京津冀城市群是我国发展较为成熟的三大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之一,但其发展规划却一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成为影响和制约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深层次问题。《纲要》指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重大的国家发展战略,核心在于疏解北京的非首都功能,并要求京津冀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升级转移等领域率先有所突破。

中国城市群发展的最新理论进展

“城市群”是在指称上具有多元性和综合性的概念。在理论研究中,厘清“城市群”研究的发展脉络并追踪其最新研究进展,必须要明确早期学者们曾使用过哪些名称。比如城市规划学者的“城市密集地区” 、城市地理学者的“都市连绵区”和“(大)都市带”、经济学者及地理学者的“都市圈”和“城市群”等等。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早期城市群的研究具有非常明显的学科特性,学者们分别从各自的学科专业视角出发,用特定学科的概念体系去界定城市群,用本学科的方法体系去研究城市群,二是这些多元性的概念有指称上的区别,每一种指称都有其侧重点和特点,每一种指称都代表这一发展形态的某个阶段或者是某种形态,但在都指向“城市群”的意义上各方并不冲突。

在城市群的相关研究中,目前还出现了四个新的趋势和特点:

一是基本概念的再认知。 在城市群发展不断深入的背景下,有学者提出应重新思考城市群的基本概念,认为城市群的范围界定以及内部各大中小城市功能如何定位和协调等方面还有待深入研究,地方政府各行其是行不通,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城市群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论证。

二是分层次差别化的地方或区域城市群研究。在城市群研究的早期,大多数研究较为笼统,对于各个地方城市群没有针对性的深入分析,提出的战略或对策研究缺乏现实的指导意义。近年来随着地方政策的出台和公共领域对于城市群的关注日渐增加,学界对于地方城市群进行了分层次差别化的研究,如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绍兴城市群、江南城市群、丝绸之路城市群等。

三是关于中国城市群发展的模式研究,有学者认为中国城市群应该科学培育和分级建设,不同发育程度的城市群存在着不同的问题和不同的发展模式,如京津冀城市群的协同发展优化模式、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扩围模式、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两条腿”并行模式、辽中南城市群的空间整合模式、哈长城市群的“井”字型空间组织模式、中原城市群的战略整合模式、关中城市群的均衡组织模式等。此外,还有学者提出成渝城市群的“双核+三带”发展模式。

四是关注城市群发展中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因素,推动城市群的可持续发展,这类研究具有多学科的性质,打破学科和地域的限制,并且结合新的研究方法和手段。如有学者提出的“文化型城市群”,认为应培育具有鲜明层级体系和积极协调作用的城市群文化机制,推进以工业化、现代交通建设为主导的“经济型城市群发展方式转变”;同时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总体框架下重建和复兴不同区域的“小传统文化”,使之在城市群层级体系建设和区域一体化与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认真梳理和分析城市群概念与理论的演化和进展,可以为我国城市群研究、规划和建设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论依据和科学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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