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解读
2016-09-01
中国民政 2016年6期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解读
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为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效果,加深社会各界对《意见》的理解和认识,现就《意见》有关重点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意见》的重要意义和突破性内容
《意见》抓住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和健全救助保护机制这两个重点环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和系统性的顶层制度设计,主要有以下突破性内容:一是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提出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政策措施,对于厘清家庭和政府的责任,督促外出务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二是依法设计了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弥补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政策短板,有助于遏制侵害留守儿童权益、冲击社会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三是依次明确家庭、政府、学校和社会责任,构建家庭、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服务体系。《意见》既强调了现行有效政策,又有新的措施安排,部门职责任务明确,组织保障措施有力,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操作性较强。
二、关于及时发现报告和救助保护处于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
为及时救助保护处于……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