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实践与思考
2016-08-31张兆杰李海涛
中国民政 2016年3期
张兆杰 李海涛
滨州市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实践与思考
张兆杰李海涛
根据民政部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4年底,全国城乡低保在保对象7084万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5207万人,占比73.5%。但是,受当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农村独特的社会环境等错综复杂的因素制约,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较城市低保难度更大,问题更多,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更加严重。这些现象虽然只是极少数,却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因此,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与城市低保相比,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农村特殊经济环境造成的家庭收入核准难。根据民政部2012年印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但是,家庭收入核准却是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最大难点。原因在于:一是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主要依靠外出打工。由于工作不固定,且一般不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不缴纳各类保险,情况较难核实。二是农村居民收入中占较大比重的生产经营性纯收入,多以实物为主,且种类多样,难以货币化衡量。三是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以及债务与债权等较难统计核实。
(二)基层民政能力薄弱,致使乡镇人民政府的申请受理和调查审核等主体作用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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