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民政事业跨越发展
2016-08-31
中国民政 2016年1期
本刊记者 / 纯 光
因地制宜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民政事业跨越发展
本刊记者 / 纯 光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地广人稀,多民族聚居,是西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是西藏和新疆的战略后方。其民政工作的作用与地位愈加突出。“十二五”以来,青海民政工作稳步推进,一些业务走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前列,基本民生保障成效显著,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日趋规范,民政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值此“十二五”收官之际,本刊记者采访了民政厅厅长罗松达哇。
记者:青海作为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幅员辽阔,战略地位重要,请问“十二五”期间,青海民政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有何特点?
罗松达哇:“十二五”以来,青海民政工作稳步推进,个别业务走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前列。率先将全省所有重病儿童、残疾儿童及困难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纳入生活补贴范围,全面实现了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全覆盖;率先实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全覆盖;首次将“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纳入省级专项规划。主业工作呈现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成效显著。五年来,全省投入民政事业经费221.41亿元(含危房改造资金25.52亿元),是“十一五”的近3倍,其中用于保障贫困群众生活支出资金达140.96亿元,增长2.5倍,城乡社会救助和民政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全省经常性救助对象达到93.5万人,占总人口的16%,累计救助受灾群众87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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