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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

2016-08-31杭州市国家税务局课题组

国际税收 2016年1期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课题组

税务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课题组

内容提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实践中,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的情形较为普遍,对于同一个违法行为,如何实现税务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课题。本文以一起案例为起点,通过对目前税务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借鉴国际有益经验,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层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税务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具体建议。

税务行政处罚 刑事司法 国际借鉴

一、一起案例引发的思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

某县国税局稽查局2013年1月8日对某工艺品公司立案检查,在取得初步证据的情况下,由于被查企业拒不承认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查局无法继续检查,该稽查局遂于2014年2月11日发送《线索移送函》,将案件线索移送给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县公安局于2014年3月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立案侦查,并书面通知该稽查局。该稽查局后续检查发现,被查企业取得虚开的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认证抵扣,共计偷逃增值税66.79万元,应追缴增值税66.79万元;被查企业将34份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及其他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追缴企业所得税83.60万元,并处应补缴增值税1倍的罚款和所得税50%的罚款,合计罚款108.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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