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史即海权帝国史
2016-08-17南方朔
南风窗 2016年16期
南方朔
自由航行绝不等于在全世界的海洋可以军舰航母到处耀武扬威。格劳秀斯的“海洋自由论”是世界第一个为海洋帝国主义张目的“邪说”。
在西方的传奇故事及通俗影视节目里,海盗一直是充满浪漫色彩的人物。海盗纵横四海,快意恩仇,自我称王。他们是以粗暴的手段,成就了西方社会浪漫狂野的美梦。近代的美国电影里,都在不明言的歌颂海盗,近年来女性角色当道,前几年有部电影《割喉岛》,甚至美化了女海盗。
海盗这种角色,古已有之,在希腊罗马时代就已有海盗,古代北欧的维京海盗及丹麦海盗在北海称雄,那是海盗国家的原型。及至到了16世纪后,欧洲进入了大航海的海权时代,海上的商务活动增加。海权时代的先行者是葡萄牙和西班牙,所以西班牙独占了当时的美洲贸易利益,而葡萄牙则独占了亚洲香料群岛的贸易。其他欧洲强权由于失了先机,他们遂铤而走险,开始去抢。他们鼓励自己的船只亦商亦盗,对荷西的商船进行劫掠,这就是17世纪的“私掠船”(Privateer)。
这种海盗船在地中海一带称为“地中海海盗”(Corsair),在美洲及西印度群岛则称为“大海盗”(Buccaneer)。这种海盗都是官方许可的,政府发给“劫掠许可状”(Letter of Marque),由于它是亦商亦盗的船只,并不是政府的船只,所以其他国家的商船被抢,政府并不负责,它是法外的另一种特权,也是另外一种匪盗式的海军。这种海盗抢了后必须将一部分劫掠所得缴给政府。当时的政府海盗以英法荷兰为主,荷兰的海盗有一个“海上丐帮”(Watergeusen),它极有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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