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空间格局与合作机制分析
2016-08-16林炜铃邹永广
东南亚纵横 2016年4期
林炜铃 邹永广
“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空间格局与合作机制分析
林炜铃 邹永广※
本文从地理位置独特、旅游资源互补、历史文化互通和合作前景利好方面阐述了“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旅游合作的基础,提出了由国际旅游合作走廊、国内旅游合作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和丝路国际旅游港构成的“一带一路”区域旅游合作空间格局。在现有多边合作组织的作用下,“一带一路”区域应在旅游政策、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交流、旅游投资和旅游客流等领域加强合作,发挥并加强以政府宏观主导、旅游企业为主体、行业协会引导的积极作用,建立并实施日常工作机制、政府协商机制、投资促进机制和应急处置合作机制。
“一带一路”;区域旅游合作;空间布局;合作模式;合作机制
2013年以来,中国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的倡议,并强调要加强互联互通,促进沿线各国的旅游合作。2015年,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等活动。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高沿线各国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加大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开放力度”等。
“一带一路”建设是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是整合沿线各国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合作、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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