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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职代会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6-08-13虞少敏

经营管理者·下旬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工会

摘 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并将职代会制度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本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代会制度基本得到落实。但也存在企业认识不足、员工参与意识不强等问题,对此,本文提出对策:加大法规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根据职代会制度性质特点,突出具体任务;发挥工会工作机构作用,确保职权行使;加强过程指导,规范操作程序。

关键词:职工民主参与 职工代表大会 工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将企业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丰富职工民主参与形式,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发展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上的重要作用。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探索符合各自特点的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权限和职能。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可以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厂务公开建制率,加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厂务公开,积极稳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公开程序,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和推行经理接待日、劳资恳谈会、总经理信箱等多种形式的公开。”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我们对本县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建设进行了调查研究,先后到有关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工会就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分别召开座谈会、进行走访和抽样调查。总体上,全县4300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总体是好的,其特点是:企业党政能够重视民主管理;工会组织作用有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健全;厂务公开工作制度基本落实。但也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对问题和对策作出分析和探讨,请批评指正。

一、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中的问题

在推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以下突出的问题。

1.部分企业认识不足。部分企业行政认为在国有集体企业中职代会是最高的权利机构,行政向职代会做报告,给予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最高的权利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就是建立职代会也促进不了企业的发展。有些企业虽然建立了职代会,但通常也没有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运行情况取决于企业行政的认识程度。

2.员工参与意识不强。部分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员工的文化水平偏低,对自身合法权益缺乏足够认识,自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意识不强,认为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经济权益在企业,不敢通过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进行自我维权。

3.工会宣传指导不够。职代会的常设机构是工会,由于受工会组织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企业工会在民主管理这项工作中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工会干部不能熟悉掌握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加以宣传。企业中多数企业工会干部都是兼职的,这些工会干部由于受时间、精力的影响,使得部分企业工会组织在推行职代会的工作上出现指导不到位、运行不正常、规程不清楚、操作不规范的现象。

二、强化职代会制度建设对策

1.加大法规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企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1.1充分认识企业民主管理是法律规定和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我国的《宪法》、《劳动法》、《企业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建立职代会都做了明确规定。《宪法》第十六条:“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更是进一步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平等协商等制度。”

1.2充分认识企业民主管理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运用和体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具体联系到企业,就是怎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既能适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又能体现党的群众路线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1.3充分认识企业民主管理是正确处理和协调生产者和经营者关系,实现双方共赢的需要。由于两者分工、职责和角度的不同,在具体问题、具体利益上会有差异,可能出现不可避免的矛盾。这就需要正确的引导,及时缓解矛盾,解决问题,协调双方关系。只有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調节,才能加以妥善解决。否则,在一定条件下,矛盾有可能激化,而且会影响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1.4充分认识企业民主管理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在现代化生产和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条件下,企业实行机械化生产,并且逐步实行自动化控制,劳动分工细密,脑力劳动比重增加,协作关系复杂,生产连续性强,技术和质量要求严格,劳动者的责任在深度和广度上大大增强,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劳动者的自觉程度和劳动精神。因此,只有吸收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2.根据职代会制度性质特点,突出具体任务。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这是职工代表大会鲜明的性质和特征。从目前情况看,本县企业民主管理出现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企业民主管理的形式呈现民主恳谈会、劳资协商会、职工议事会等多样化。在制度建设上一些企业单位重点突出“一审二议三公开”、“三级”达标量化考评、以及“五个一”工作法,建立健全了职工代表巡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听证会制度、厂情发布制度和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方案、考评细则等工作手段。

2.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特点。职工代表大会作为行使企业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作为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工会组织要熟悉它具有其他民主管理的形式所不具有的鲜明特点。(1)职工代表大会拥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充分的民主性。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代表组成,而组成代表又是按一定的民主程序和一定的比例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他们来自班组、车间、科室,几乎包括了企业各个方面的代表人物,代表职工的意志,又受他们的监督。另外,职工代表大会议案的提出和决议的作出都有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这样,就保证了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性和民主性。(2)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法律依据和权威性。我国《宪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企业法》还专门设立一章,规定职工群众的民主管理权利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五项职权。《公司法》、《劳动法》也都规定,企业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这些规定为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3)职工代表大会具有系统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模以上特别是国有企业,已基本形式一套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而且设有专门的民主管理工作机构,设有各种专门委员会,车间和班组都有职工代表团或小组。

2.2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要重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决定了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要重点突出以下三项内容:一是审议企业重大决策,就是讨论审查和通过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二是监督行政领导,就是检查督促企业和各级行政领导的工作。主要监督行政领导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三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国家法律规定职工应当行使的权利和享有的利益。

3.发挥工会工作机构作用,确保职权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职工参与本企业的民主管理的活动。工会做为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组织职工选好代表,协助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会同企业行政调查研究、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方案;搞好职工代表队伍建设,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治理论以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能力。工会委员会在推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同时,应确保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落实。主要是落實好五个方面的职权。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企业行政关于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方案、职工培训计划、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审查同意或否决权。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事先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提出建议。民主推荐或民主选举权。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模范候选人等。

4.加强过程指导,规范操作程序。虽然,职工代表大会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一个逐步推行、深化和提高的过程。在推行过程中,一方面要抓发动、抓规范、抓落实,严格按照《浙江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试行)》规范职代会程序;另一方面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听取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积极探索职代会在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推行的有效途径,使职代会的运行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4.1明确标准、严格考核。制定考核评议标准和验收方法,作为检查衡量企业实行职代会质量的标尺。企业是否真正落实职代会制度,要与考核标准逐条对照,做出明确评价,找出问题和差距,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予以改进。

4.2强化督导手段,加大督导力度。各级工会组织在布置和检查其他工作的同时,也要布置和检查职代会工作;采取专项行动、自查互查等手段进行督导。采取看、听、谈、查、访、评等方法,将检查情况进行分类,并进行通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4.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实行职代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职代会制度的内容、形式以及中央六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并突出宣传实行这一制度的成效和真心实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实行职代会制度的典型。

4.4发挥重点企业示范作用。让重点企业以现身说法的方式,介绍成功的体现职工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做法、经验、体会,以及如何通过职代会的规范性操作程序,推动企业的全面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Z].2015-3-21.

[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2012-11-8.

[3]金韶琴.企业民主管理的先进性与科学性[J].共产党人.2010年17期.

作者简介:虞少敏(1973—),女,汉族,浙江绍兴人,法学硕士,讲师,单位: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从事工会干部培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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