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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首付贷”后要防止“过桥贷”

2016-08-12王瑞红

上海房地 2016年6期
关键词:首付款变相过桥

文/王瑞红



叫停“首付贷”后要防止“过桥贷”

文/王瑞红

4月18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发布文件,叫停“首付贷”业务。这是继深圳和广州之后,第三个叫停该项业务的地区。通知下发后,对于依然开展或者变相开展“首付贷”类业务的机构,一经发现将依据协会章程和行业自律公约,将相关线索移交监管部门处置。北京市的叫停“首付贷”可谓严厉,但笔者认为,措施再严厉,也应严格提防“首付贷”换上“换房贷”、“消费贷”、“过桥贷”等“马甲”后在暗地里横行楼市。

“首付贷”换“马甲”,中介仍在牵线搭桥

今年春节后的一段时间,关于“首付贷”问题推动房价上涨问题的报道陆续出现,官方多个部门出手整治。不过,媒体调查发现,“首付贷”被禁止后并未完全消失,而是以其他形式存在。一些地方“首付贷”换上“换房贷”、“消费贷”、“过桥贷”等“马甲”后依然横行楼市。据调查称,这些穿着“马甲”的“首付贷”资金来源多样:有的是中介机构提供自有资金“垫资”;有的是网贷平台通过投融资需求错配提供贷款资金;还有中介和地产商将银行机构的信用消费贷款转换为首付款“曲线入市”。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中央明令禁止,但目前热门楼市的“首付贷”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仅深圳市就初步排查了三十余家企业,所投放“首付贷”规模约在25亿-30亿元。

为此《人民日报》刊文追问:叫停“首付贷”的措施能落地吗?有些地方换“马甲”后的“消费贷”仍可用于首付。“去库存”是中央确定的今年五大经济任务之一。年初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房地产销售的政策,包括降低购房首付款比例、调整房地产契税、个人二手房交易“营改增”等。新政策的出台带动房地产市场出现一些新迹象:深圳、上海、北京等一、二线城市房价快速上升,而库存压力大的三、四线城市起色不大。伴随一、二线城市房价飙升,一些风险因素也在萌芽。不少购房者使用担保公司、房地产金融公司提供的“首付贷”等楼市配资方式筹集首付,客观上抬高了购房者的偿还压力和风险。

其实,央行负责人在“两会”期间就曾表示,要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他们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开展清理和整顿,打击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而一些中介却对此置若惘闻,不仅自己不自律,还联合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甚至银行操作“契税贷”、“赎楼贷”等业务。有中介表示:“这些贷款只是名义不同,实际上都可以用来做首付。”

投融资错配在P2P领域十分普遍

调查发现,在一些网贷平台直接搜索“首付贷”,基本上找不到相关产品。近期许多平台已有意识地回避“首付贷”字眼,更换为五花八门的新名称,但“马甲”背后还是原来的“首付贷”等购房金融业务。如:“365地产家居网”有一款“新居贷”产品,“为首付资金不足的购房人提供低成本的资金”;在“安家贷”平台,有“优房贷”、“换房贷”等多款产品,客服称,贷款用途是否用于购房首付是“客户自己的事”。

又如“高评高贷”可实现零首付。在上海等城市,有中介表示,可以通过“高评高贷”实现零首付。链家地产天津园荫道店置业顾问介绍说,假设买200万元的房产,按20%首付需支付40万元,但通过评估公司把房价“高评”到250万元,可变成首付50万元、贷款200万元,中介可以先垫付50万元首付给卖方,待200万元银行贷款打到卖方账户后,卖方再将50万元归还中介。“高评高贷”周期约1个月,买方只需支付这50万元“过桥资金”1个月的利息,相当于零首付购得一套200万元的房产。在该流程中,中介多以自有资金进行“过桥垫付”,并从中获取服务费及过桥资金利息,稳赚不赔,风险都转嫁至银行。

业内人士指出,有的评估公司完全是走过场,“中介想评什么价他们就敢评什么价”。银行虽然对过高的估值会警惕,但由于二手房定价复杂,同一楼盘楼层、户型不同,价格也相差很大,因此实际操作中银行很难辨别“虚高”。若通过P2P网贷“首付款”,门槛普遍较低,多数申请贷款者只需提供身份证及工作、收入等证明,材料越多,贷款额度越高,资金去向可以模糊填写。

从资金来源看,P2P投资者为购房贷款“做了嫁衣”。某P2P平台投资项目中一款年化收益为7%的产品,用途描述为“住房消费”。据客服介绍,其对应标的就是该平台融资项目中的“购房贷”、“装修贷”及“赎楼贷”。业内人士表示,投融资错配在P2P领域十分普遍。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仍存在监管盲区,不少房贷类平台野蛮生长,部分平台甚至没多少自有资本金,而是通过“8%利率引资,12%利率放贷,赚取4%利差”的方式生存。

变相“首付贷”对金融体系具有极大危害

调查得知,有很多“首付贷”是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从银行办理贷款,但贷款用途注明为个人消费,不会告诉银行是用于首付。有些中介机构对顾客介绍说:如果还不上,我们会帮客户到银行申请展期,银行也会同意的,因为我们公司在银行有保证金。随后的2-3个月,你可以去筹钱。最后实在还不了,不是还能卖房吗?不过现在还没遇到过还不了的。” 这样的操作方式,让原本没能力购房的人有了购房资格,提供“首付贷”机构的资金来源又有很多不确定性,这其中的风险可想而知。

我们知道,一般的按揭贷款会在房本上留一个他项权利证的抵押,这样就不能无限制地做抵押,但“首付贷”更多的是信用贷,不需要确权,也不需要做他人权利登记,极端情况下可以在很多地方重复做“首付贷”。而且“首付贷”又不像银行的“消费贷”能在央行系统查到资金流向,一旦市场出现较多不可控的风险,产生的不良影响就会非常大。以两成首付购买一套100万元的住房为例,一般买房者需要银行贷款80万元,自付20万元,杠杆为5倍。而有了“首付贷”,买房者首付部分能再贷款10万元,共贷款90万元,自付只需10万元,杠杆就变成了10倍。

如此高的杠杆率,一旦房价下跌、投机者资金出现缺口无法还贷,风险就会转嫁到银行身上,继而给经济带来不稳定因素。其实说到底,“首付贷”买房,没有本金或是只有很少的本金付出,赌的是房价一路上涨,如果房价下跌,就有可能出现弃房,这给投机者提供了便利,降低了他们的成本,而给真正的放贷机构带来了风险,也会使风险波及银行。一家银行的负责人表示,一旦房贷出现违约,银行会拍卖作为抵押的房产。如果大面积违约,银行就需要出手大量的房产。这些房产入市,必然会导致房价下跌。而房价下跌,购房者会出现观望情绪。抵押的房产卖不出去,银行只能不断降价抛售,最终导致楼市崩盘,而降价也会造成银行的钱缩水,最终波及储户,对实体经济造成影响。

对金融机构来说,变相绕开银行的首付门槛作用,将导致很多有投机需求、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得到放款,也会在风险控制方面埋下隐患。而且,“首付贷”的出现,使很多本来没有购房能力和购房意愿的人被刺激,吸引越来越多的人进行投资,却忽视了房地产业的整个泡沫风险。如果未来房地产业泡沫破裂,会对放款者和购房者带来很大损失。

基于此,近期多地已经出台政策叫停 “首付贷”,自3月以来,深圳市金融办、互联网金融协会先后发布通知,对深圳地区“首付贷”情况进行摸底,严禁企业开展高杠杆房贷业务。3月25日,上海楼市新政“沪九条”也提出,银行应加强对购房人首付款的核查,购房人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4月18日,北京市也发布通知,对于依然开展或者变相开展“首付贷”类业务的机构,一经发现将依据协会章程和行业自律公约,将相关线索移交监管部门处置。

针对几个一线城市采取叫停“首付贷”的措施,笔者认为,变相的“首付贷”帮购房者放大了杠杆,不仅容易导致投机,人为放大不合理的需求,而且很可能形成房地产业局部泡沫。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在整个金融体系的资产中,房地产贷款占比较高,楼市如果出现局部泡沫,必将会对金融体系带来极大的危害。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兰田建设集团市场调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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