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领域最重判罚出炉 银坊金融负责人领无期徒刑
2016-08-11王羽
上海企业 2016年8期
王羽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浙江法院公开网上公布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判决结果。被告人蔡锦聪非法集资2亿余元,造成1200余名被害人损失8800余万元,被该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悉,集资诈骗罪以前的最高刑罚为死刑,不过在刑法修订后,集资诈骗的死刑已经取消,这意味着“无期徒刑”已经是对集资诈骗罪的顶格判罚。
据相关统计,整个2016年上半年,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515家,其中良性退出(停业、转型)的共有247家,恶性退出(跑路、提现困难、经侦介入)的共有268家。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非法集资风险也随之提高。较之传统的非法集资犯罪,其涉众更多,地域范围更广,传播速度更为迅速,影响力更大,手段更为隐蔽,因此尽快加强行业规范,强化社会管理和防范已经迫在眉睫。
【案件】
为偿还巨债,他开了家P2P公司
新华社报道显示,2013年10月前,被告人蔡锦聪背负巨额债务。2013年10月11日,蔡锦聪为吸收资金、偿还债务,伙同黄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注册成立浙江银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据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1月7日,蔡锦聪以银坊公司名义在网上开设“银坊金融”P2P网贷平台,虚构投资项目并通过“网贷之家”、“网贷天眼”、“融途网”等网站以及银坊金融网站平台进行宣传,以年化21.6%的投资利息外加投资奖励(利息、奖励合计最高年化约50.4%)的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投资资金由瑞安市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浙江瑞洋实业有限公司等全额本息担保、组织部分被害人参观担保公司等手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吸引被害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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