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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的投考资格
——从2016年高考全国卷II文综第25题说起

2016-08-11甘肃张小华

教学考试(高考历史) 2016年6期

甘肃 张小华

科举考试的投考资格
——从2016年高考全国卷II文综第25题说起

甘肃 张小华

考题

2016年高考全国卷Ⅱ文综第25题:两汉实行州郡推荐,朝廷考试任用的察举制;经魏晋九品中正制,至隋唐演变为自由投考,差额录用的科举制,科举制更有利于 ( )

A.选拔最优秀的官吏

B.鉴别官员道德水平

C.排除世家子弟入仕

D.提升社会文化水平

这道考题在比较两汉至隋唐选官制度的基础上,彰显科举制的优越性。科举制始于隋,大行于唐,尤其是武则天和唐玄宗时期,参加科举考试已成为学子入仕的重要途径。《唐摭言》记载:“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

就考题而言,A项表述中“最优秀”之说空而不当;B项更适合察举制的“举孝廉”;科举制打破了九品中正制下世家大族的垄断,并不排除世家子弟入仕,C项表述过于绝对。答案选D自然没错,“提升社会文化水平”是科举制的进步性之一。除此以外,科举制还抑制了门阀世族势力,扩大了官吏来源,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增加了整个社会的流动性,进而加强中央集权、维护政治清明与稳定。然而,题干中对科举制加上了“自由投考”的定语。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程序、规章和制度,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将其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注意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科举制度下,什么人可以投考,是完全“自由投考”的吗?

史料

将时间范围扩大到从隋唐至明清,检索到如下史料:

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年)诏令:“诸州岁贡三人,工商不得入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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