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刍议
2016-08-10杜林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武汉430073湖南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湖南益阳413000
城市学刊 2016年2期
杜林远(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学院,武汉 430073;2. 湖南城市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刍议
杜林远1, 2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学院,武汉 430073;2. 湖南城市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
流域是整体性明显的自然区域,但区域间相互影响明显。上下游之间常因自身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产生利益冲突。解决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矛盾应结合索洛模型、新增长理论和库兹涅茨曲线等经济理论以及制度约束,推行有效的生态补偿政策,这样才能破解各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难题。
经济理论;制度约束;流域生态补偿
在我国流域上下游存在着水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流域上游如果为了自身经济发展砍伐森林、破坏植被、排放污水,下游则会饱受污染之苦,相反,如果上游为了保护流域水资源,积极植树造林,调整经济结构、耕作模式、消费模式,则会惠及下游地区,但却同时限制了自身的经济发展。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在协调区域间公平、共享和协调发展上重要性凸显。
一、经济理论与环境保护
(一)索洛模型
(二)新增长理论
新增长理论在索洛模型的基础上推动了技术进步的内生化,认为经济长期增长的引擎和主要动力是技术进步,而源泉来自人力资本投资、研究开发、知识外溢和劳动分工,技术本身也受到经济增长和人口增长等因素的作用。[1]但新增长理论认为如果我们在生产函数中引入人力资本变量,即使不改变实物资本边际报酬递减的假设,只要能不断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和积累就可提高劳动、资本的边际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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