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将意外火灾潜在危害纳入环境风险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以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长江沿岸标段为例
2016-08-09王棋赟
环境影响评价 2016年4期
关键词:必要性
王棋赟
(1.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 401122;2.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四川成都 610041)
试论将意外火灾潜在危害纳入环境风险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以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长江沿岸标段为例
王棋赟1,2
(1.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401122;2.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中对风险事故的定义未包含因建设项目的不安全施工状态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且对于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也没有进行强制要求。以某建设项目周边曾发生的一起意外火灾事故为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探讨了对建设项目进行意外火灾潜在风险评价的必要性,并建议在现有环境风险评价体种增加建设项目对外非设备和物质类潜在危险的评价。
关键词:建设项目;火灾风险;环境风险评价;必要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中对风险事故的定义未包含因建设项目的不安全施工状态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且对于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也没有进行强制要求。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对建设项目进行意外火灾潜在风险评价的必要性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1建设项目概况
渝黔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位于重庆市西南部和贵州省北部地区,本文所述建设项目为该工程长江沿岸标段,如图1(源自谷歌地图)所示。项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的内容[1]:(1)新白沙坨长江特大桥,全长5 320.334 m,主桥为双层钢桁架斜拉桥,长920.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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