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保护
——解读《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2016-08-09文字整理周洋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6年2期
文字整理|本刊记者 周洋
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保护
——解读《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文字整理|本刊记者 周洋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截至2014年底,我国农民工人数达2.74亿,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的职业健康。近年来,我国先后公布了《职业病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划和职业卫生标准,监管力度逐步加大,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服务体系持续加强,诊断服务的可及性和诊断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不履行防治主体责任,健康监护不到位,加上部分农民工缺乏职业防护和维权意识,农民工罹患尘肺病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病后得不到及时诊断、救治和赔偿的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尘肺病危害,切实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等10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沉积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不可治愈且病情逐年加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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