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出了事那就不得了”
——随省安委办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见闻(一)
2016-08-09桂生陈晶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6年2期
关键词:产品
文|本刊记者 桂生 陈晶
“一旦出了事那就不得了”
——随省安委办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见闻(一)
文|本刊记者 桂生 陈晶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最密集的时段,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储存量最大的时间,是一年中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最为复杂的时期。为强化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湖南省安委办派出3个执法检查组奔赴全省9个市州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了烟花爆竹企业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产品生产企业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及烟花经营店内存在不合包装规格产品、使用电烤炉等隐患。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理,并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请看本刊记者跟随执法检查见闻——

▲检查组在烟花爆竹销售门店检查
1月11日,由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的省安委办烟花爆竹第二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启了对郴州、永州、邵阳等地的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直插现场、查资料、提要求……记者一路跟随采访,感受了联合执法检查的辛劳。
一路检查一路疑问
到达郴州后,执法检查组直奔该市烟花爆竹仓储中心。“仓储中心存放了3家企业的货物,但哪个仓库是哪家公司在用,没有标识。”执法人员提出。
检查中发现,仓库内许多烟花爆竹成品没有条形码。市场上销售的合格烟花爆竹产品都贴有防伪条形码,这样的产品质量、安全才有保证。“没有条形码根本就进不了系统,这些成品的运输证是怎么开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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