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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教育思想简析

2016-08-04崔莉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人性论实现路径

崔莉

【摘 要】老子用形而上的道法为其教育思想奠定了坚实的哲学基础,进而又引申出以“朴”为本质的人性论,明确了其教育思想的起点与归宿。然后通过朴素的辩证思维建立起更为彻底的道德观。这样便建构了一个以道为核心,以实现人之个别性与道之普遍性相统一的教育体系,而修学储能、清心寡欲则是实现这一教育目标的路径。

【关键词】老子教育思想 哲学基石 人性论 超越性 实现路径

道法自然:老子教育思想的哲学基元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传统的伦理制度和价值观日渐衰退,种种迹象预示着天然伦理世界的沉没和教化世界的浮现。在这一过渡阶段,个体意识逐步觉醒,人们开始思考自身生命价值的实现以及安身立命的根据。老子的《道德经》便是这个阶段解答生命终极问题的代表之作。老子对于人之生命价值的反思是从形而上之“道”开始的,通过对道之本体的探索来寻找人安身立命的根据所在,进而建构合乎天道的人格品性。建构人格当然应当从对个体存在者自身的反思开始,而反思又必须依据一定的法则和标准,但是人都有其个性,因此要想寻求一种原则性的终极根据就必须超越人之个性。这样,老子将有关人自身存在的反思的根据由个人推及到人群万物进而归为天地之先,提出只有一种“先天地生”的本原才能够成为人反思自身的最终根据。这样一种周行的普遍的本体,老子称为“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①

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道”是天地万物的终极根据,是自本自根的天地万物的本原,这与其他思想家所言之“天道”是有区别的:所谓天道是指天之道,是天之规律,是从属于天的;而老子的道则是先天地而生的,是高于天的,是最高的本原。因此,老子的“道”具有更加超然的地位,是带有终极普遍性的最高法则。

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道、天、地、人被统称为“四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②老子将人归为“四大”之一凸显出人在天地万物中的特殊地位。与此同时也指出道的自然本性,亦即道所蕴含的最高普遍性。虽然人的位置极为特殊,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③道虽然化生了万物,但任凭万物自生自灭,不曾偏颇;人作为天地万物中的一员,即使贵为万物中特殊的存在者,也应当体大道、合自然,自成自化。这样,老子便确立了人之个别性与道之普遍性之间的关系。

复归于朴:老子教育思想的人性论

老子通过对“道”的探索解决了万物本原和人安身立命之终极依据的问题,接下来就该探讨与道之普遍性相对应的人之个别性的问题,也即人之本性。在儒家成人之学中,除去天道之外,还对人性论进行了探讨。从孔子“性相近,习相远”到孟子的“人性善”再到荀子的的“性本恶”乃至之后的性三品论、性二元论等等,人性论都构成了成人之学不可或缺的环节。但是在《道德经》中并没有人性这一类概念的出现,这是否说明老子并未探讨有关人性论的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老子的人性论思想内含于“复命”与“朴”之中。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④。

天地万物有生亦有灭,有往必有复,智者于芸芸万物的并作与变化之中,洞察万物的起点与归宿,老子将这种静观以悟道的过程称为“观复”。人们所观察到的是万物各复归其根,而根则是万物的生成之所、归去之地,换言之,根就是万物的本性和必然的归宿。这种万物归根的过程只有静观才能体悟得到。观察万物之并作,所观者,道之动;观察万物之归根,所观者,道之反(返)。万物竞相生长,变化无常,但最终都复归其根,复归于静。静亦曰无为,万物归于无为,是为归根。明了了万物归根于无为之理,即称为复命。万物并作及变化皆是时空的相对,只有归根于无为才可称为常。这里的常指的是一种永久、恒远、必然的绝对性,换句话说,人只有复归于永恒的无为本性才能实现自身个别性与道之普遍性的融合。人只有达到这样的一种认识才能够透彻生命的本质和要义。

《道德经》中与人性相关的第二个概念是“朴”:“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⑤

在这里,朴可以理解为纯朴、质朴。老子崇尚人天然的淳朴状态,认为后世的混沌和污淖都是因为人们背离了自身的初性。因此,他主张“大制无割”,从君上至百姓都要以全其性为本。“道”虽然不可道,但为言说道德、立论的需要,字之曰道;道恒无名,名之曰朴。朴是针对道“未形之先”与“已形之后”而言的:道未形之先,无形无象,不可闻不可见,是彻底的永恒的自然和纯朴之质;道已形之后,散在万物之中,仍保持其全纯全真状态。“朴”对于“道”而言是“道”之性,对人而言则是人之性。在老子看来,人的本性出于道,保持着原生的清净、纯朴和自然之质,今世之所以浮躁混沌,都是因背离人之本性所致,鉴于此,他提倡效法自然,复命归朴,清心寡欲,顺达生命。

道生德养:老子德育思想的超越性

在明晰道之最高普遍性、人之个别性以及应然状态下二者的统一关系之后,老子要解决的是如何实现人之个别性与道之普遍性的统一问题。于是,老子提出“德”。在古代,道与德是分用的,我们今天所称的道德即古人所谓的德。《道德经》其实就是由《道经》和《德经》构成的,前者明道之体,后者则呈现老子的道德观。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⑥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也。”⑦

老子认为道本混成,先天地生,是一切万物的本原,道“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似恍似惚,若有若无,生万物而不有,长万物而不宰,纯任自然。因此,道不可名状,其德至大,不可言说。人若能行为举止皆合于道,不失本性之朴,那么就自然具备常德,即永恒至大之德。在这种情况下,人与道实现完全合一,所以自然具备常德而不自知,更无所谓仁、义、礼的分别了。只有在朴散之世,道被废弃,人失却本性之朴,这时人们才会去寻找永恒的普遍之物。当人们意识到要寻找道和常德时,恰恰说明已经失去了常德,进入到了自身个别性与普遍性相分离的教化世界。在这一世界中,德开始分化,这样便产生了仁、义、礼等道德观念。至此,我们可以看到老子的道德系统是由“道(上德)——德(常德)——下德(仁、义、礼、智、信)”三个层次构成的。老子反对错误的道德观念,认为仁、义、礼等道德观念仅仅是道德的表象而远非道德之实。他希望人们能够复归朴的本性,追求与道相统一的常德。常德是人们在顺从朴之本质行事后达到道的境界时所自然具备的一种德性,它并不像仁、义、礼一样有具体的规定性。由于常德没有具体的规定性,需要人们完全合乎道才能具备;而当人们复命归道时便实现了自身个别性与道之普遍性的统一,如此一来便成为了真正的伦理实体,这样常德之名就不再具备独立的意义了。

老子的德育思想具有很强的超越性。首先,它不同于仁义礼等道德观念和习俗,这些只是“道之华”,有名无实。若人们仍执著于这些见识,以之为真正之道德,那么就会背道而驰,去道更远,因此老子劝诫人们认识真正的道德,抛弃这些错误的观念。其次,老子认为修德是与复命归朴紧密相连的,修德必须以道之普遍性为根本,竭力使人之个别性与之相契合。最后,老子的德不仅具备“下德”的伦理价值属性,可以起到规范人行为的作用;同时也与“道”一样是一个具有超越性的形而上概念。

因材施教:老子教育思想的人本意涵

老子认为,道作为万物的本原和人安身立命的终极根据,是唯一的;同样,由道的自然本性所推演出的人之朴本性也是唯一的。但是由于人具有不同的性格和特点,所以其特性却不一定是唯一的,因此老子提出了物各有宜、顺应个性的教育思想,而这与当今所提倡的人本思想不谋而合。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⑧

上士,就是指那些具有大智慧的上根之人,他们听闻道之后会深信不疑,将之视为一种信仰,并能够勤勉地去实行它,将它付诸实践,在实行的过程中能持之以恒,保持一种坚韧不拔的品质,最终达到真人的境界,在此之后还尽心竭力地将这种道扩而化之,教导天下之人使其行为能够合乎道的规范,这是得道的上士;中士,闻道而疑信参半,在思想与行动上摇摆不定,即使实行,也缺乏动力和意志,对于自己的迷误,诸如私心以及各种与道不合的坏习惯,更是退缩畏惧、难以克制,屈服于心中的敌人,最终抵挡不住内心的压力致使半途而废;下士,由于自身觉悟能力的限制,再加之受世俗成见的迷惑,对于“微妙玄通,深不可识”的道,即使百思也不能够得其解,遂认为它荒唐不堪,最终只得一笑置之。人之个性彼此迥异,其思想境界和体悟能力也不甚相同;而道之普遍性却是永恒的,无论人们对道的存在采取何种态度都无法泯灭其形而上的根本地位。教育的目的不仅限于使人敬畏道之最高本原地位,更在于实现人之个性与道之最高普遍性的统一与融合,因此,正视人不同的特性并顺势利导,做到“高者抑之,下者举之”,⑨使每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复归朴之本质才是教育的价值所在。人之个性的多元性与人之本性的唯一性共同建构起了教育大厦,正因人个性的多元化,教育才具备了其存在的价值;同样,正因人具有道所分化出的朴之本性,教育才具备了前进的目标和方向。从这一视角出发,正视人不同的个性、因材施教既是实现个体生命价值的途径,又是完成教育使命的出路所在。

人之个性的差异衍生出因材施教的思想,而这种因人而异的观念中其实又暗含着平等的教育思想。老子希望我们透过人多样的个性看到其本质的一致性,因此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体,无论是上士中士还是下士,都应得到同等的教化。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⑩

老子平等的教育思想是至为彻底的,因为他不仅要求对所有的受教育者做到一视同仁,而且还主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感化教育,抓住每个机会引导受教育者使其能够做到与道相契合。面对“不善”与“不信”者亦以“善”与“信”待之,这充分体现出其平等思想的超越性。无论是从人之朴本性出发看到人个性的差异而得出的因材施教思想,还是透过人个性的差异洞察到人本质的一致性所得出的平等思想,都具有深厚的人本意涵,都值得我们思考与践行。

注释:

①-⑩老子:《道德经》,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7,第1版。

参考文献:

[1]鲁从阳、郭广银:《老子〈道德经〉中的理想人格思想》,《学海》2011年第1期。

[2]刘峻杉:《连接“道”与“人”的桥梁——老子“天德观”思想及其德育价值》,《教育学报》2012年第8卷第1期。

[3]江澜:《论老子文本中的为无为思想》,《湖北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

[4]陈颢:《试论老子的教育思想》,硕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2008。

[5]陈明、吕锡琛:《老子是否存在教育思想》,《大学教育科学》2013年第2期。

[6]赵晓培:《老子“无为”思想及其现代价值》,《齐鲁学刊》2012年第4期。

[7]刘笃成、王丛林:《对老子哲学思想及其历史地位的再认识》,《中华文化论坛》2013年第1期。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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