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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的路径选择

2016-08-03许艳丽

新视野 2016年4期

文/许艳丽

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的路径选择

文/许艳丽

摘要: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尚未形成整合性力量,如救助主体各行其道,社会力量之间的相互衔接也存在问题;救助资源尚未实现互补,救助合作的领域有限;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存在一系列限制性因素,等等。为此,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的有效衔接,需要秉持平等合作、协商对话、信息共享等原则。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之间要理清职责分工,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建立互通互信的平台,探索有效协作之路。

关键词:社会救助;慈善事业;衔接路径

2016年3月16日,我国首部《慈善法》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慈善法》是规范我国慈善事业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将对我国慈善事业产生重要影响。为了更好地做好慈善工作,应当将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有机地衔接起来,但实践中两者之间尚未形成整合性力量,亟需进行深层次反思。

一 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尽管我国的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各有所长,但从当前情况来看,两者要想有力衔接,尚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救助主体多数时候各行其道,有待整合,社会力量之间的相互衔接也存在问题。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是民政部门负责的救助工作,只针对城乡孤寡老幼和极少数遭遇春荒困境的农村居民。改革开放后的社会救助,必须面向全社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与不幸者,从而进入面向全民的社会救助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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