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有“原罪”吗?
——与潘绥铭教授商榷
2016-02-27刘林平唐斌斌蒋和超
新视野 2016年4期
文/刘林平 唐斌斌 蒋和超
大数据有“原罪”吗?
——与潘绥铭教授商榷
文/刘林平 唐斌斌 蒋和超
编者按:本刊今年第3期围绕“大数据与社会学研究方法”组织刊发了4篇文章,从不同立场和角度探讨了大数据在社会学中的应用问题,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刘林平教授等人特地撰文,对其中潘绥铭教授的文章观点提出质疑。为了推动相关讨论不断走向深入,本期特刊发这篇质疑文章,并同时刊发潘绥铭教授的回应。学术争论是推动学术进步的基本动力,然而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较少见到公开的学术批评,不利于学术的积累与发展。本期刊发的两篇争鸣文章,直面问题,针锋相对,体现了作者对学术的坦诚和执着,相信会进一步加深大家对大数据性质的了解。
《新视野》2016年第3期发表了潘绥铭教授《生活是如何被篡改为数据的?——大数据套用到研究人类的“原罪”》一文(以下简称“潘文”)。他认为,大数据不能套用到对人类的研究中。大数据把人类的行为及其结果也给量化了,从自然科学侵入到人文社会研究,从“科学”蜕变为“唯科学主义”。大数据在操作层次上将人类生活实践改造成“数据”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现实生活被裁剪”“社会情境被忽视”“主体建构被抹煞”“生活意义被取消”的问题。“潘文”还进一步认为,量化研究具有“原罪”,其缺陷与弊病根本无法避免,“大数据崇拜”,“其实就是‘唯科学主义’在人类历史面前一败涂地后的末日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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