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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生态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2016-08-02张敏

卷宗 2016年5期

摘 要:海岛生态保护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法律框架下的海岛生态保护已然成为重要议题。在我国,海岛生态保护的法律制度尚处完善阶段,存在立法体系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不足,同时也受到来自海岛经济等因素的制约。本文以舟山群岛为例,从舟山海岛自然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入手,探讨海岛生态的现实意义、揭示舟山海岛生态保护的法制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对舟山群岛海岛生态保护的法律机制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舟山群岛;海岛生态;法律保护

1 我国海岛生态保护的法律机制现状分析

(一)我国海岛生态保护的法律框架

海岛生态保护是海岛生态系统保护的简称,系海岛开发中的首要问题和海岛保护的重点。我国海岛生态保护基本形成了由单行法、与海岛生态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文件共同组成的法律体系。

我国现有的海岛保护专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它是一部以保护海岛生态为目的的海洋行政法律。除此专门法之外,《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法》等單行法也适用于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文件,以舟山群岛为例,浙江省司法厅在2011年就颁布的《关于法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法律服务海洋经济”的范围包括推动海岛开发、促进滨海旅游业发展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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