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知假买假,可否获得惩罚性赔偿
2016-08-02刘雨晴
卷宗 2016年5期
关键词:消费者
摘 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遭受欺诈的消费者可向经营者主张惩罚性赔偿,而消费者知假买假可否适用该规定在理论界具有较大争议。本文首先阐述了消费者知假买假的原因,然后指出针对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同学术观点,最后给出笔者自身对法律应否支持知假买假的观点。
关键词: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消费者
1 消费者缘何知假买假
正常情况下,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并不希望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而是追求获得安全可靠的产品及服务。但是随着像王海这样的职业打假人士的事迹相继曝光,消费者知假买假逐渐被搬上台面,成为专家学者们争论的焦点。我们不禁提出疑问——消费者为何会知假买假呢?
原因也是因人而异的:有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但是出于自身经济状况的考虑或者贪图便宜而购买,我们可称之为“消费型”知假买假;有的消费者出于向经营者索要高额赔偿金而知假买假,我们可称之为“索赔型”知假买假。[1]针对后者是否可获惩罚性赔偿的争议较大。
2 法律关于消费者的规定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二条提供了判断是否为消费者的标准,即无论是购买、使用商品还是接受服务都要求“为生活消费需要”才属于该法所保护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仅指购买者购买商品时的动机,而不是指购买后真的将所购商品用于生活。
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根据上述标准应分情况进行判断:“消费型”知假买假者比较明显的具有购买商品用于生活消费的动机,应受《消法》保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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