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治理视域下社会企业介入社会服务的路径研究:逻辑、优势及选择
2016-08-02李静
人文杂志 2016年6期
李静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传统服务主体的集体失灵与合作缺失造成了社会服务的“短板效应”,必须完善社会服务主体架构,创新社会服务机制,以多元主体合作共治应对合作的社会及其治理诉求。使命感的价值优势、商业性的组织优势、专业性的技术优势,使得社会企业成为合作治理社会服务的重要主体。以残疾人就业服务为问题域发现,社会企业通过依托社区、利用社区、发展社区来与社区合作以获得场域支撑,通过专业为残、志愿助残、服务安残与社会工作合作以获取专业支持,最终通过促进就业创业,保障残疾人同步跟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关键词合作治理社会企业社会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3;D6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6)06-0120-06
一、问题的提出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我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实现这一伟大目标的历史进程中,社会服务占据重要地位。始于1884年英国伦敦托因比服务所的社会服务运动以照顾性、治疗性、预防性的功效彰显,能够减轻服务对象的社会压力,改变其行为方式,提升其社会适应能力,使其摆脱弱势地位,革除自身痼疾,走上自立、融合、健康之路。“我国社会治理的背景与要素因不断增加的社会风险与现代性及后现代性而发生巨大变化”,①社会服务需要全面快速增长,但“社会服务缺乏、社会服务覆盖面较小、管理体制和机制滞后等问题”,②使得社会服务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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