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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律学发展脉络

2016-08-02许昊洋

戏剧之家 2016年14期

许昊洋

(山东大学 威海艺术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9)

古代律学发展脉络

许昊洋

(山东大学 威海艺术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9)

本文主要介绍从黄帝开始到清代为止的古代律学的发展脉络,包括各时期的重要学者及其贡献与意义。

五度相生律;纯律;十二平均律;古代律制

律学是研究律制构成的一门学科。研究律学首先要了解律学的起源以及律学在古代是如何发展的,并对不同时期的律学研究成果进行比对研究和分析。世界三大律制是五度相生律、纯律以及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最早是由古希腊哲学家、思想家、数学家毕达哥拉斯提出的,所以后人又称之为“毕达哥拉斯律制”。简单来说就是从一律开始,隔开纯五度产生一律,再隔开相生,如此便产生了其他各律。“纯律”,是在纯八度、纯五度之外,加入五倍音而制成的一种律制,也称为“自然律”。“十二平均律”是我国明代学者朱载堉研究得出的一种采用数学方法求得的律制。

下面简要介绍我国古代律制的发展脉络。

一、起源

《吕氏春秋·古乐》篇有以下记载:“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阮隅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之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隅之下,听凤凰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别黄钟之宫,适合。”[1]这便是著名的“伶伦造律”。

二、正式产生

春秋战国时期的著作《管子·地员篇》最早记载利用数理方法求得的“三分损益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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