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 扎实工作 不断开创内蒙古振兴发展新局面
2016-07-25文民
北方经济 2016年6期
文民
一、借助国家上一轮东北振兴政策支持,东部盟市经济社会实现了快速发展
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启动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2007年,我区东部的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锡林郭勒五盟市被纳入到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实施范围。
自治区党委、政府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战略机遇,从服务东北振兴全局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东北振兴各项决策部署,推动东部盟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一是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由2007年的2114.0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839.41亿元,年均增长12.9%。二是产业发展层次进一步提升。三次产业比重由2007年的21.9:43.8:34.3调整到2015年的15.2:49.1:35.7,能源、有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工业体系初步构建。三是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新进展。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快实施,大兴安岭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四是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从2007年的10010元和3799元增长到2015年的26042元和10263元。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深入推进。
纳入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实施范围的这一时期是东部盟市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东北振兴战略是完全正确、卓有成效的。
二、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启动实施,为东部盟市在新常态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新的重要机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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