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运用财政金融手段力促我区东部五盟市乘势跨越
2016-07-25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共投资处
北方经济 2016年6期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共投资处
自2007年中央把我区东部的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锡林郭勒五个盟市(以下简称东部五盟市)纳入东北振兴范围以来,我区东部五盟市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地区生产总值从2114.02亿元增长到6839.41亿元,年均增长12.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从103.08亿元、397.12亿元增长到448.89亿元、1590.81亿元,年均增长20.2%、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从10010元、3799元增长到26042元、10263元,年均增长12.7%、13.2%。但总的来看,我区东部五盟市的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经济总量、产业层次和保障能力与发达地区仍有一定差距,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全面振兴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今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全面启动实施,这也为我区东部五盟市深度融入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区域竞争力创造了宝贵的机遇。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力,打好发展组合拳,奋力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黑龙江省的重要指示同样是我区推进东部五盟市实现全面振兴的基本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分析研判我区东部五盟市的“优势”和“短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打好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本组合拳,助力我区东部五盟市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