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行业管制:一个街头行政议题
2016-07-21吕德文刘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驾驶员
吕德文刘 升
(1.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武汉 430074;2.中国农业大学 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083)
出租车行业管制:一个街头行政议题
吕德文1刘升2
(1.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武汉430074;2.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100083)
出租车行业准入、价格、数量以及安全和服务质量管制政策兼具经济管制和社会管制;出租车营运兼具独立性和流动性,其管制效果严重依赖于行业管制部门的街头行政能力。一线稽查因处于开放的“街头”空间,依赖于半正式行政人员,是稽查人员与驾驶员之间“面对面”的互动,容易爆发行政冲突。为了解决这一困境,街头行政发展出了中间层、分类治理和联合整顿机制。这些机制部分解决了街头行政能力不足的问题,却并未改变街头行政属性。出租车行业管制亟需通过新业态的形成改变行业管制部门的街头官僚角色。
出租车;行业管制;街头行政;行政管制
以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办[2004]81号)为标志,我国出租汽车行业进入治理整顿和促进规范发展的阶段。[1]与学术界普遍聚焦于出租车特许经营权、出租汽车经营模式、出租车行业稳定等产业经济学问题不同,本文关注行业管制的基础问题:出租车行业管制是否有效,取决于行业管制部门的街头行政能力。出租车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不仅仅因为它是一个准公共品,普遍实行行业管制,还在于它是社会面广的窗口服务行业,行业管理具有鲜明的“街头行政”特征。……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