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在香港演讲引起的风波
2016-07-21李肖容
志苑 2016年2期
●李肖容/文
胡适在香港演讲引起的风波
●李肖容/文

1935年1月,胡适应香港大学之邀,往游香港。年前,一些朋友曾经劝胡适不必前往。但胡适认为,此行不仅仅是前去接受香港大学授予的名誉法学博士学位(这是胡适所有35个名誉博士学位中的第一个),也是想借此机会对他从未去过的香港、两广等地的教育文化事业有所考察,所以坚持践约赴港。
1月1日9时30分,胡适乘哈里森总统号轮船从上海起程,4日到香港。在港停留5天,除参加授学位仪式外,先后到各团体、学校讲演5次。8日晚乘船离港,9日晨到广州。在广州停留2天后,又应广西当局白崇禧、黄旭初之邀,于11日下午乘飞机去广西,先后在梧州、南宁、柳州、桂林等地游览。至1月25日返回广州,乘火车重入香港,次日乘胡德总统号轮船北返。这次从赴港到离港北返,全程共26天。胡适北返后,写了3万余字的《南游杂记》。
这里要说的“风波”,是在广州发生的,而起因是胡适在香港的演讲。
前面说过,胡适在香港共作了5次演讲。其中3次用英语,2次用国语,1月6日在华侨教育会即是用国语演讲的。胡适知道港人国语程度不高,故讲得很慢,努力让人们听清楚。事后,根据记者笔记在报纸上发表的这篇演讲文字,据胡适自己说,亦无大错。但有几段话,却使广东当局大为光火。
引起麻烦的话语主要有:胡适称赞香港为东亚“第一个能实现义务教育的地方”,批评国内办了30年的新教育,至今“却没有一个地方能够做得到办普及、义务、强迫教育”,因此,他希望香港成为“南方的一个新文化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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