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样态与进路:第三方参与地方立法的实证分析*

2016-07-18王书娟

江淮论坛 2016年4期

王书娟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1620)



样态与进路:第三方参与地方立法的实证分析*

王书娟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1620)

摘要:第三方参与立法在地方层面已具有相当数量和类型丰富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尝试,通过对近15年来第三方参与地方立法的分析,可以发现一种融会竞争与合作元素的第三方参与立法模式已具雏形。这一模式的构建将有助于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目标的实现,但这一模式的展开,还应当优化单一第三方的类型,融会多数第三方的竞争与合作,并进一步规范第三方参与立法的进路。

关键词:地方立法;第三方参与;实证分析

本刊网址·在线杂志:www.jhlt.net.cn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并进一步提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201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修订亦规定:“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1)这次《立法法》修订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将地方立法权由49个 “较大的市”扩大到284个“设区的市”。这一大规模“放权”引起了学界的隐忧,认为“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合法化的问题会更加严重,立法重复现象也将进一步加剧,因此地方立法今后应当 “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迈进”。[1]然而,立法质量的提高需要充分的立法“人力”资源保证,大多数设区市的立法部门人员数量不多、相对缺乏立法经验,其能否承接好下放的立法权是一个新的挑战。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