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教育、制度、监督是统一整体
2016-07-18严辉
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6年7期
严辉
由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党中央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性举措;坚持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原则,体现了反腐倡廉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强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必须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整体效能,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教育、制度、监督是党中央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而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也是国有企业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实现公正廉洁高效的根本保证。事实表明,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靠单一的措施和手段,不可能有效遏制腐败,必须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教育、制度、监督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是相互依赖、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统筹兼顾的整体关系。
一、教育是确保公正廉洁高效的基础工程
只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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