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
2016-07-15李雨霏丁志秀余庆丰于超蔡晓红刘艳平刘巍巍
北方经贸 2016年2期
关键词:消费者
李雨霏 丁志秀 余庆丰 于超 蔡晓红 刘艳平 刘巍巍
摘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对策是:加强立法和司法裁判标准精确化;改进监管模式;强化维权意识。
关键词: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知情权;消费者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2-0108-02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金融市场不断的发展,金融创新不断的加快,银行理财产品也日益增多,同时也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消费者的知情权屡屡遭受侵害,商业银行隐瞒真实信息或者虚假告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制度不足,以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消费者基于其弱势地位无法与商业银行在维权层面进行抗衡。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界定
2005年9月中国银监会颁发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进行个人理财业务中推出的产品,根据客户的不同特点,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对投资消费者而言具有一定的高风险性、复杂性。第一,商业银行对资金的完全支配能力。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能够实际的对资金进行占有、处置,并且根据合同的内容由商业银行对资金如何支配进行设定,以致于银行处于主导地位,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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