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毫无资格在国际法上说教(观察家)
2016-07-15
环球时报 2016-07-15
沈丁立
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公布非法的仲裁结果后,美国显得急不可耐,不断跳出来压中国“遵守国际法”。且不说,这次的仲裁裁决完全违反国际法,美国自身在维护国际法方面更是劣迹斑斑,它毫无资格在国际法上说教,尤其是对中国说教。
美国这次故作高姿态,显得好像它是国际法的守护者,这更显得它厚颜无耻。美国对待国际法的态度,种种蔑视及违反国际法的言行,都永远刻在历史之上,美国虽然不提,但是它们抹不去的。
第一,美国经常蔑视与践踏国际法。美国信奉“君权神授”,自封“山巅之城”,因此享有“美国例外”的特权。譬如,美国以反恐或防扩散的名义,于2003年发动对伊拉克的军事行动。美国当年的支持者英国现已幡然悔悟,认识到那不是一场合法战争。其实,从一开始那就是一场非法战争。美国应该反恐,也有权利反恐,但它出国反恐或在境外从事任何其他军事行动,必须具备正当性,那就是这种行动或者是自卫反侵略,或者得到了联合国的授权。这些前提条件由《联合国宪章》所确定,宪章由联合国制定,美国则是推动联合国这一政府间国际组织成立的始作俑者。应该说,美国对《联合国宪章》中的内容和约束条件是一清二楚的。
但美国对待《联合国宪章》的记录可谓臭名昭著。2003年美国侵略伊拉克前,伊拉克并未侵犯美国,当时与现在均无任何证据表明伊拉克有任何攻击美国的计划以至于美国可以实施“先发制人”的军事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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