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阉割”:性犯罪的克星
2016-07-14赵海建
晚报文萃 2016年5期
赵海建
印尼通过“化学阉割”决议
2014年年底,一名6岁男童在雅加达一所知名国际学校遭到5名男清洁工性侵,这起案件一度轰动印尼社会。西爪哇省随后又爆出另一桩新闻,一名24岁男子涉嫌性侵110多名8岁至10岁男童。2015年,一名9岁的女童在雅加达遭到绑架后被奸杀。
面对近年来迅速增多的性侵儿童案,印尼内阁会议通过决议,将“化学阉割”作为对性侵儿童罪犯的额外惩罚。额外的处罚意味着将在监禁的同时对罪犯进行“化学阉割”。
韩国在亚洲开先河
2011年7月在韩国生效的一项法律规定,法官可依照案情,对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成年罪犯处以“化学阉割”,持续时间不超过15年。这是亚洲国家首次引入这一惩治手段。2012年8月26日,韩国决定将处以“化学阉割”的对象扩大到所有实施性暴力的罪犯。
2012年5月25日,韩国对一名有4次强奸女童前科的惯犯实施性冲动药物治疗,这是韩国历史上首次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45岁的朴某先后4次因强暴13岁以下女童而入狱,前后服刑近20年。根据规定,将于2012年7月刑满出狱的朴某第一次接受药物注射,并在出狱后的3年监护期内,每3个月接受一次治疗,其间还将戴上电子脚环以便追踪其位置。
2013年1月3日,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化学阉割”3年、出狱后带电子脚环20年。据报道,自2011年11月起的7个月内,被告以凶器胁迫,先后与5名未成年女童发生6次性关系,并拍下受害者裸照和视频散布到互联网上。这是韩国法院首次对性犯罪者作出“化学阉割”的裁决。……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