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市群土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016-07-13韩书成熊建华
广东农业科学 2016年2期
韩书成,熊建华,李 丹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
珠三角城市群土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韩书成,熊建华,李 丹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
摘 要:通过文献资料总结并提炼出当前土地生态安全评价中认可度较高的评价指标,初步构建珠三角城市群土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遵循系统性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从原始29项指标中选取18项作为土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结合2011年数据对18项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最终确定珠三角城市群土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并对2011年珠三角城市群9个城市的土地生态安全状况展开了试验性评价。结果发现:珠三角城市群土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14项核心指标组成;2011年珠三角城市群土地生态安全得分和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深圳(11.49)>广州(4.25)>珠海(1.18)>东莞(0.47)>中山(-0.93)>肇庆(-2.63)>惠州(-3.38)>佛山(-5.06)>江门(-5.12)。
关键词:城市群;土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珠三角
土地生态安全是指土地生态系统不遭受或者少遭受外界破坏以使其系统内部各组分物质和能量保持相对平衡,达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1]。土地生态安全评价是对土地生态安全状况做出判断和评价,检验其是否能够维持自身系统的平衡以及可持续地提供资源。中共十八大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伟大复兴中的地位和作用。开展区域土地生态安全评价能够使决策者和公众明确区域环境质量的基本状况,找出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变化的内在因素及其变化原因,重新审视推动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方式,从而制定出合理对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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