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水质基准对我国水质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启示
2016-07-13王菲菲赵永东钱岩王先良
环境工程技术学报 2016年4期
王菲菲,赵永东,2,钱岩,王先良
1.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122.包头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内蒙古 包头 014040
国际水质基准对我国水质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启示
王菲菲1,赵永东1,2,钱岩1,王先良1
1.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122.包头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内蒙古 包头014040
摘要环境质量标准的首要目标是保护人体健康,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 EPA)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分别在地表水水质健康基准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基准方面开展了长期深入的研究,并形成了整套方法体系。2015年,我国新的《环境保护法》也增加了要求科学确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基准的规定。因此,有必要从项目筛选及限值的制修订方法学等方面梳理国际先进基准,从而借鉴发达国家水质基准的制修订原则和方法,为自主建立符合国情的国家水质基准及标准提供参考并提出工作建议。
关键词水质;标准;基准;健康风险
根据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编制说明[1],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中24项基本项目限值制修订主要参考了美国《国家推荐水质基准》[3]中的水生生物毒性基准和人体健康基准;85项水源地项目限值制修订主要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4]、美国《国家饮用水标准》[5]和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6]。笔者从健康风险管理角度出发,对国际相关水质基准及标准制修订原则和方法等情况进行梳理,并提炼先进经验以供未来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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