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治理:主体、关系与模式*
2016-07-13罗云川阮平南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100022
图书馆建设 2016年1期
罗云川 阮平南(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22)
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治理:主体、关系与模式*
罗云川阮平南(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100022)
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治理是一个对传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结构、机制、模式上的转换重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主体将过去主要由政府及其所辖的公益性文化单位构成的“一元化”形态转变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公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形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治理将带来管理理念、组织结构、决策模式、沟通形式、评估标准等诸多要素的改变,并逐步从传统科层管理模式走向网络治理模式。
公共文化服务 网络治理 治理
1 引 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指出“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国家战略,且文化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
“治理”一词是一个不断被丰富的概念,自1989年世界银行在探讨撒哈拉以南非洲发展问题的报告中,把非洲当时的情况称之为“治理危机”之后[2],治理便被赋予了新的涵义,成为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及法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广泛运用的、有广泛影响的研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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