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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学生足球裁判员执法能力培养分析

2016-07-13华厚杰秦晓晗

运动 2016年4期
关键词:湖北省综合素质

华厚杰,秦晓晗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湖北省大学生足球裁判员执法能力培养分析

华厚杰,秦晓晗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摘 要: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观察法、访谈法、经验总结法等,分析大学生临场执法能力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订针对大学生的足球裁判员培养计划,促进湖北省高校足球裁判员培养同省足球裁判委员会密切合作,加大学生足球裁判员培训力度,培养学生裁判员的核心素质,丰富大学生足球裁判员比赛执法经验,严格大学生裁判员等级考核与注册申报环节,从而规范大学生足球裁判员管理与选派机制,提高湖北足球裁判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关键词:湖北省;大学生裁判员;综合素质;执法能力

投稿日期:2016-01-02

足球裁判是足球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足球运动的普及和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足球裁判员队伍人数相对较少、素质较低、水平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匹配了中国足球运动的水平。2014巴西世界杯足球赛中同时见不到中国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身影,甚至2015年澳大利亚“亚洲杯”男子足球赛裁判员也没有中国人名字,中国足球裁判水平现状令人担忧,湖北省足球裁判已经青黄不接。大学生足球裁判员是基础、中坚力量和希望,高校是未来足球裁判员培养的摇篮。通过寻找湖北省学生足球裁判员执法能力中的薄弱环节,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强化训练,并缩短裁判培训周期。湖北省有一批大学生足球裁判,他们的综合素质水平高低影响着当地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同时能为高级足球比赛提供高水平的裁判人才。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湖北省大学生足球裁判员执法能力培养。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足球培训、裁判法、裁判教学等科研论文、录像资料、裁判监督笔记,访问中国足球协会网、佛山裁判网等网站获得的信息,对湖北省足球裁判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为本研究提供数据和理论基础。

1.2.2 调查访问法 以湖北省注册足球裁判员44名、裁判长4名、教练员5名为调查对象,研究过程中通过走访部分足球教练员、运动员、教师、裁判员等专家,就论文的相关内容同他们分析讨论,为本论文研究提供素材。

1.2.3 观察法及经验总结法 笔者作为湖北省足球裁判比赛裁判长和监督,对学生裁判员进行临场指导和监督期间,进行观察和记录,根据自己裁判工作经验进行总结。

2 结果与分析

优秀足球裁判员应该具备良好的道德、心理、身体、专业等素质,同时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培养学生的裁判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2.1 道德素质

人的品德与职业道德构成足球裁判员的主要道德素质,合格的道德素质是裁判员的基本要求。“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是裁判员职业道德的基石,必须贯穿于足球裁判培训的全过程。裁判讲师要充分利用各种具体事例对学生裁判进行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端正裁判工作动机,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热爱裁判事业的真挚感情。在足球裁判实践工作中,培养学生坚强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使他们经得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指责和不良诱惑,刚直果断,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

2.2 心理素质

良好的心理状态是成为足球裁判员的基本素质。激烈的足球比赛中,教练员、运动员、观众的心理和行为变化,对裁判员心态和判断产生着巨大影响。湖北省部分足球裁判在心理素质方面有以下薄弱环节。

2.2.1 心理压力过大 比赛中过分在意自己场上表现,对自己的判罚缺乏信心而产生误判,产生找平衡心理,影响比赛正常展开。

2.2.2 信心缺乏,勇气不佳 主要表现在裁判工作时间短、裁判场次较少的年轻裁判员身上,他们临场经验不足,不重视赛前准备,思想负担重,场上出现意外情况时容易紧张,特别是碰到队员动作粗野、身体接触频繁、气氛紧张时,头脑不冷静、心慌意乱、视野狭窄,加上外界干扰,这些裁判员出现优柔寡断的心理状态,判罚犹豫、漏错判,最终失去对比赛的控制。

2.2.3 情绪不稳,注意力不集中 裁判员在场上受外界环境影响往往造成情绪不稳定。比赛顺利时能正常表现出自己的水平,比赛不顺时急转直下,出现激荡紧张局势时,思想无法集中,不知如何来控制情绪稳住局面,这种状态下容易产生的错漏判。

2.2.4 轻视比赛,思想不重视 比赛前不了解比赛规程,不分析形式、参赛队运动员水平及战术打法,不了解共同执法的裁判同行,不重视准备活动,造成比赛中出现意外情况时不能随机应变,产生反常心理状态,影响判罚准确性。

在培训教学中,湖北省足球裁判委员会主要通过针对性地对道德、意志品质、情绪感知的调节和控制来培养学生心理承受力,制造机会让学生进行裁判实践,进行校内外各种业余足球比赛,不断从裁判实践中汲取经验和教训,提高自信心和裁判心理素质。

2.3 身体素质

足球裁判过程要求裁判员有强劲的身体,一场比赛裁判员活动距离为7~9km。合格的体能能保证裁判员跑动多、选位好、距离近、角度佳、判得准。身体素质跟不上,临场执法中就不能准确跑位与选位,容易造成错漏判,不能及时正确处理突发性事件。同时良好身体素质是通过等级测试和参加比赛资格的基本通行证。因此,在足球裁判培训中要重视安排身体素质训练项目,在比赛中要力求提高学生裁判的身体素质。

湖北省足球裁判每年进行初级和一级裁判员培训中,非常重视对体能的训练和考核,把这项素质作为一个硬指标来完成,平时督促,赛时测试,取得较好的效果;在向中国足协申报的裁判员培训名单前,进行严格测试;教育年轻裁判珍惜机会,积极树立为湖北省足球裁判队伍争光的理念。

2.4 裁判专业素质足球裁判员专业素质体现在对足球运动及规则裁判法的熟悉和理解、临场应变和应用、裁判员之间配合和沟通、外语应用水平等方面。

2.4.1 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 具备扎实

的足球运动理论知识,有一定足球运动水平,在培训教学中让学生掌握专业裁判理论知识,熟悉足球竞赛规则及裁判法,加强对规则的理解,在执行规则的情况下灵活运用规则,了解足球赛事编排方法和规律。

2.4.2 练好足球裁判员的基本功 裁判员信号、哨音、手势、旗示、跑动选位路线是裁判员的基本功,反映裁判工作的态度和能力。场上裁判哨音就是命令,能反映出裁判员的精神面貌和自信心。手势和旗示是裁判员与运动员、观众联系的语言。裁判员正确跑动与合理选位是体现其观察角度、准确判罚、控制比赛的重要因素。足球裁判需要掌握许多实践技能,应加强学生裁判基本功训练,参加各种级别足球比赛裁判实践,不断提高裁判执法水平。

2.4.3 提高团队协作意识 重视裁判员赛前准备与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分工协作;加强“四位一体”意识的培养。

2.4.4 湖北省足球裁判员专业素质薄弱环节 (1)对足球竞赛规则理解不深。笔者通过4次作为比赛裁判长共对44名裁判员进行理论考试,其中80分以下约占到30%,原因是这部分裁判员不重视对规则的学习、赛后不注重总结分析。约有50% 的裁判员根本不阅读足球方面的专著,虽然平时从网上、电视、现场看足球比赛的裁判达到100%,但有50%裁判员对信息资源利用不够重视,需要裁判长督促和提醒。(2)不会掌握判罚尺度。这是所有年轻裁判在工作中的难题。对判罚尺度的合理把握,湖北省裁判员都达到比较满意的只占到 25 %。这主要表现在:对比赛规程不熟悉,对运动队、运动员水平和比赛胜负关系不研究,到了场上不能很快适应比赛节奏,不能为自己的第一声哨音定调,不能为第一次正确判罚定恰当尺度;对主客场、前后场、罚球区内外、替补席前区域判罚尺度掌握不准,往往会造成由于判罚尺度不统一而影响公平公正,影响准确性而导致比赛失控;心理素质不强,碰到队员、教练或观众干扰,产生上下半场判罚尺度不统一,通过找平衡影响裁判员对判罚尺度的正确掌握。(3)不善于总结比赛经验。通过对45名裁判员比赛场次的统计,工作2年以上的裁判员比赛场次多的达到60~80场,少的也达到30多场。但经验不足还是困扰着半数以上的裁判,原因是部分裁判赛前对比赛不重视,赛中不思考,赛后不善于交流、归纳和总结,丰富的比赛没有换来丰富的执裁经验,遇到困难或突发事件时往往因为缺少处理方法而表现出缺乏信心,判罚出现错漏。(4)不善于跑动和选位。跑动和选位是裁判员在场上准确执法的基本素质之一,湖北省足球裁判在场上不停变化跑位中,有80%的裁判因阻拦球路而被球打过。统计中的50场比赛,平均每场比赛因裁判员阻碍球路或场上队员导致“干扰”比赛的战例达到5次之多,正确的跑动和选位,是足球裁判员需要重视和克服的薄弱环节之一。(5)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方面做得不够。湖北天气变化无常,特别是春季和秋季,出现过一天四季的奇观,学生裁判往往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不关注天气预报,对服装和裁判用具的准备考虑不周全,造成场上执法时出现天气突然变化而措手不及,不注意休息保持良好健康的生活习惯,场上精神不佳,甚至造成无畏的伤病。在第十四届湖北省运动会U13足球比赛14名裁判中,就有5人得重感冒,3人打点滴,严重影响裁判工作的正常进行。(6)抗干扰能力较差,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抗干扰能力是足球裁判非常重要的一项素质,天气、队员、教练、观众甚至裁判员之间都存在对场上裁判员的干扰。湖北省的学生裁判在以上被干扰的因素中,受教练干扰的影响最显著,特别是一些有经验的教练,他们在观察到裁判员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故意用语言或暗示给裁判施压,使裁判的判罚有利于自己的球队。观众和天气的干扰对裁判的判罚影响不大。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 论

3.1.1 近年来,湖北省足球运动水平越来越高,校园足球、业余足球、青少年足球比赛场次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比赛对抗激烈、各方面干扰加重,裁判员要保证稳定的心理和准确的判罚,为足球运动的健康开展服务,就必须有过硬的裁判素质。

3.1.2 在必要的足球裁判员素质中,湖北省学生裁判在心理承受力、抗干扰能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对竞赛规则的学习和理解等方面,和外省市特别是广东、北京和上海的裁判相比,有很大差距。

3.2 建 议

湖北省足球裁判员在裁判工作中,首先要保持和发扬良好的自身道德修养,坚持体能训练,理解和钻研竞赛规则和裁判法,重视赛前准备,执法过程中掌握好判

罚的时机与尺度;实践练习中故意增加一些干扰因子,锻炼抗干扰能力;谦虚好学,加强裁判之间的沟通交流。做到以上这些方面,湖北省足球裁判的素质将会上一个台阶,为湖北省的足球运动水平的普及和提高,为国家输送裁判人才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齐波.大学生足球裁判员裁判能力的培养[J].体育世界,2013(8).

[2]张帅.浅谈高校足球裁判的培养[J].电大理工,2013(2).

[3]聂晓东.足球临场裁判工作初探——如何提高判罚准确性[J].山东体育科技,2003,25(3):22-24.

作者简介:华厚杰(1968~),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

基金项目:2015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湖北足球裁判人才现状及培养对策研究 (项目编号:15Y169)。

doi:10.3969/j.issn.1674-151x.2016.04.040

中图分类号:G8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51X(2016)02-0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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