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高智商犯罪嫌疑人过招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2016-07-06葛鹏起
方圆 2016年12期
葛鹏起
讲两个办案故事吧,希望大家能从中感悟到点什么。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公诉。在公诉工作时,同事叶检察官办过一个案子。2007年底的时候,有一个自称叫伍登贵的嫌疑人,他因为犯盗窃罪被云南省通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后来,2009年又因为扒车盗窃过程中被货主发现,他和同伙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这个家伙文化程度不高,但智商却了得。被查后,他为了逃避“累犯从重处罚”的不利后果,冒用哥哥“伍登鹏”的名字一路蒙混。
这一招还不错,公安机关也没有发现,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叶检察官在审讯其同伙的犯罪嫌疑人时,同伙的犯罪嫌疑人说,他和“德川”之前就因为偷东西被法院判过刑,“德川”有个大哥叫“德松”。这一句话引起检察官的警觉,检察官在查阅同伙的前科时,发现在以前盗窃案的判决书中,“德川”的学名叫“伍登贵”,而不是“伍登鹏”。
之后就简单了,无非是补充了同案犯罪嫌疑人对“德川”的辨认,及让公安机关调取原盗窃案卷宗中伍登贵的指纹,并进行比对。最后,伍登贵为逃避“累犯从重处罚”,冒用哥哥身份近一年的事实也就查清了。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反贪。我刚来反贪没多久,就碰到这么一个案子。我们得到线索,有一家国有公司的领导可能涉嫌贪污等职务犯罪行为。经过线索分析,我们认为应该从这家公司的账上入手,之后我们依法先把账查封,再慢慢查。
结果,一群人查了三天,我自己也把账翻了三遍,却硬是什么蛛丝马迹也查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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