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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情况调查

2016-07-04李梅泉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江苏无锡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12期
关键词:现代服务业无锡营改增

□文/李梅泉(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 江苏·无锡)



无锡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情况调查

□文/李梅泉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江苏·无锡)

[提要]无锡于2012年10月开始进入“营改增”试点,“营改增”带动了无锡地区企业的经济发展。本文分析“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中的动产租赁业的影响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前景展望。

关键词:营改增;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无锡

收录日期:2016年4月15日

一、无锡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情况

无锡于2012年10月1日进入“营改增”试点,试点范围有“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营改增”主要将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由营业税改纳为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于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等部分现代服务业采用简易征收的办法。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于17%的税率。

“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的税率有所上升,尤其是动产租赁业的税率从5%上调到17%,这对动产租赁业来说是一项很大的变动。“营改增”解决多数行业重复征税的弊端,但对动产租赁行业税负加重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表1 2013年无锡市营改增试点总体情况表(单位:万元)

无锡地区“营改增”纳入试点的18,308户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2,463户,占13.45%;现代服务业15,845户,占86.55%。试点以来,绝大部分企业税负下降明显。上半年,占试点纳税人总数68.66%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累计减税4,902.58万元,所涉七大行业税负均下降,降幅达32.74%,成为税负降幅最大的受益群体。占试点纳税人总数31.34%的一般纳税人合计减税1.67亿元。其中,仅物流辅助服务业就减税1亿元。除交通运输业税负略有上升外,其他应税服务业税负全部下降。无锡“营改增”后,工商业企业抵扣减税占七成,接受现代服务业专票增加抵扣进项税额4.85亿元。

2013年无锡市营改增试点总体情况,见表1。表1中的税负比例=入库“改征增值税”/营改增销售收入。可以看出无锡地区2013年各行业“营改增”试点情况:无锡2013年交通运输业纳税户数为3,084户,“营改增”实施后,交通运输业的销售收入为1,179,820.22万元,其当年增值税额为48,592.8万元,其税负比例为4.12%,比其原3%营业税率小幅度上升了。研发和技术服务行业纳税户数为6,673户,销售收入为640,719.99万元,应交增值税额为28,209.24万元,其税负比例为4.4%,相对于之前的5%营业税率有所下降。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年销售收入为637,262.36万元,应交增值税额为11,817.09万元,其税负比例为1.85%,比其原5%的营业税率,“营改增”大幅减轻了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税负。文化创意服务行业在“营改增”实施后的税负比例为5.37%,比其原有的5%营业税率有所小幅上升。物流辅助服务的税负比例为3.09%,税负有所下降。有形动产服务2013年的总纳税户数为947户,其中一般纳税人为344户,小规模纳税人为603户。该年该行业销售收入为52,148.63万元,增值税额为6,164.88万元,其税负比例为11.82%,比原先的5%增加了近7个百分点,有形动产服务行业的税负大大增加了。鉴证咨询服务的现行税负比例为6.37%,税负稍有提高。广播影视服务的现行税负为2.97%,该行业的税负在政策扶持下下降了。无锡2013年的一般纳税人为8,404户,小规模纳税人为14,744户,总纳税户数为23,148户。该年总销售收入为4,125,314.06万元,增值税额为166,319.14万元,整体税负比例为4.03%,比“营改增”实施前总体的税率均有所下降。由此可见,“营改增”的实施减轻了无锡地区的整体税负。(表1)

二、无锡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业“营改增”现状

(一)有形动产租赁范围。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无锡自201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营改增”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17%税率,而年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个人和企业将被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2013 年8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试点后,从事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的纳税人所取得的销售额并非一律缴纳增值税,而应按取得的销售额所对应的租赁合同签订的时间予以区分:2013年在8月1日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属于试点前发生的业务,仍按5%缴纳营业税,直至该份租赁合同执行完毕;只有依据2013年8月1日以后签订的租赁合同取得销售额时才缴纳增值税。

(二)无锡有形动产租赁业“营改增”产生的问题。根据无锡2013年全市试点情况数据分析,有形动产服务业税负是“营改增”实施后行业中税负增加最高的行业。有形动产服务行业的整体税负增加了近七个百分点,使从事有形动产服务行业的企业倍感压力。有形动产服务企业在试点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税率提高幅度较大。有形动产租赁业,此前税率是5%,现在变为17%,税率提高幅度较大。而“营改增”后,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只要进项税额达到一定数量,“营改增”纳税人的税负就不会上升。

经测算,当企业当年购货承办占企业当年销售额的56.06%时,企业的税负才与“营改增”之前的税负持平。企业购货成本所占比例越大,其税负越低。“营改增”的企业由于前期购买有形动产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并且由于采购周期的原因,近期没有大量的采购金额,由此产生“营改增”初期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少,从而导致税负增加。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困难。“营改增”虽然完善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但是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人存在一定问题,存在一些企业为了多抵税而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象。假发票,虚假抵扣难以管理,由于存在某些政策性缺陷,会出现企业虚开发票的问题。比如,有形动产租赁业一般纳税人接收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而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简易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这与增值税税收制度设计相悖,存在增值税征收链条断裂的问题,这样会出现小规模企业虚开发票的问题,给监管带来新的难题。

3、进项税额抵扣困难。“营改增”对于一些小规模纳税人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限,使其不能及时抵税。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应税额就是当期的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进项税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最终纳税额的多少。进项税额太少导致应税额过多,最终推高税负,这是“营改增”实施后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税负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4、多数行业未纳入试点。目前,“营改增”仍不彻底。许多行业尚未纳入试点,存在着增值税运行链条存在行业之间的不完善,进项税的抵扣不充分的局限方面。试点办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应税服务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部分试点内的企业与试点外的上下游企业有较多业务往来,但根据现有政策规定,未纳入试点的企业和试点外的服务业企业不能开具相关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增值税抵扣链不完整,造成部分试点有形动产租赁企业难以有效使用增值税抵扣政策。

三、对策及前景

无锡地区“营改增”实施后,重复征税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受“营改增”的影响,有形动产租赁业税负上升了7个百分点,其中一般纳税人税负推高明显。大部分企业出现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太少,进项税额抵扣困难的问题。

(一)对策。由于“营改增”还不是很完善,许多地区刚踏入“营改增”还未很好地适应与接收营改增带来的影响。无锡许多企业也对“营改增”有了一些期盼。一是加大指导培训力度。部分企业希望能够更多地进行相关税费知识的学习,希望税务部门能够加大对企业报税人员培训、指导力度,加长培训时间,使其对政策了解更加到位,对相关会计核算知识理解透彻;二是适当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部分企业希望能够适当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如将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纳入进来,以减轻税率提高对税负的影响,使受惠企业的范围扩大。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及科技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期待能够增加进项税额的抵扣;三是享受财政配套补贴政策。税负增加的企业均表示,希望能够获得企业的过渡性财政补贴,以帮助企业解决税改对盈利造成的影响。希望能够相应简化程序,使企业尽快得到财政补贴;四是及时制定可操作性的抵扣办法。享受零增值税优惠的国际运输企业,希望能够尽快制定进项按出口退税抵扣的操作细则。部分企业表示,希望对于一些企业运营操作中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相对固定的支出,将其纳入抵扣范围。

(二)前景。对于“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其应税额就是当期的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进项税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最终纳税额的多少。进项税额太少导致应税额过多,最终推高税负,而只要进项税额达到一定数量,“营改增”纳税人的税负就不会上升。税改前,试点企业以销售收入为税基缴纳营业税;税改后,以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额,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大致可分为服务型企业、制造型企业、服务制造混合型企业。在以“人力资本”为主的服务型企业中,其成本构成中工资支出占主要部分,然而这部分成本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税率上升而可抵扣范围较小,使得这部分企业税收负担上升。对于制造型和服务制造混合型企业,成本中可抵扣范围相对较大,营改增对这类企业更为有利。“营改增”是利好的政策,企业所出现的税负增加都是暂时的,只要企业加大力度学习“营改增”相关知识,尽快适应“营改增”带来的影响,其税负不会一直居高不下,正确看待政策带来的利弊更有助于企业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郑淑臻,黄友高.“营改增”试点热中的冷思考.公司财务,2012.9.

[2]张勇.对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分析与思考.中国外资,2012. 9.

[3]薛娅.“营改增”后文化企业财税变化影响之我见.新会计,2012. 6.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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